奥巴马搞乱美国/挽救黑人不利/造成黑白对立
这种话术:1)低估了一个民族的自救和创伤需要的历程,黑人很多问题,需要教育。本质上,是从奴隶社会到民主社会跨越过大,老习去给非洲普及封建和儒家思想挺好。
黑人即便现在,也没被正经教育,西雅图街头黑人流浪汉人手一个轮椅,有的人站起来,轮椅放杂物。估计是个骗子,被教育装残疾人多拿钱。
这些黑人骗子跟兵不厌诈的骗子一路人。跟拜登利用黑人、给黑人下跪,养票蛆一路人。
2)高估了奥巴马,他就是一个黑白混血,在白人社区和私校长大的白人教育出来的,因为肤色,青春期对身份认同产生动荡。他个体,无法解决黑人问题。
3)那些说我无法区分骗子的:你们真是行骗还骗出优越感来了?缅北教育出来的价值观都开始自信了?
拿着缅北的欺骗、凶残,难以步入政治文明。
缅北电诈派,无论被哪个政治流派雇佣,无论支持共和党还是支持民主党,无论主持共产党还是支持上海帮,都是政治制度的丛林野兽倒退。
说明:反共派,反习派,还没有建立理论体系和民意基础,蝇营狗苟,无以成器
以“兵不厌诈”为智慧,无资格评价奥巴马母子
此博文来自论坛版块:美国新闻(USA News)
但大家把美国黑白问题推给他,有失公允。
至于你的预测,不正确,比如副总统卡马拉。段老师之前说的拜登是真正的白人至上分子,我同意。民主党被资本绑架了,把有色人种、特殊人群当枪使,当工具。
然而,事情总是两面,不绝对。比如,有色人种工作配额,年龄性别性取向无歧视,女性投票,工作,堕胎权,这是进步。
有没有邪恶,当然有,明明是同性恋婚姻平权,同性恋群体在青少年成长、性别定位期间,诱导变性,本质是犯罪。但民主党作为亮点,匪夷所思。
他爹哈佛毕业后非要回去,那个白女跟着他回去了。好像是那代非洲阔佬大量欧美留学,一下子有了改造非洲的崇高理想。
他回去确实给了个内阁啥名头,很快被搞下台了。他开始酗酒、找其他女人,打老婆,他的第二任白老婆受不了了,带着孩子回了美国。奥巴马异母弟弟因为跟父亲生活过,对其父亲痛恨。
奥巴马只在小学三年级见过他父亲一面,加上外公外婆教育正面,他父亲去他小学演讲正是春风得意之际,所以奥巴马终生敬佩他父亲。
他父亲酗酒搞女人是副业,主业在野党反政府,非洲短暂民主之后,完全是以民主的名义黑社会化了。
出车祸死了一批在野党。
我在反共的同时,也反民运分子的过激和理想主义,原因正是,黑非洲和墨西哥有很多惨痛教训。
民族宿命,跟文化、历史、宗教的死结。
真心佩服你的语言能力。
你说奥巴马爸爸“出了车祸,被暗杀了”。我倒是第一次听说。
搞电诈的?
“真汉子”这词儿万一“小姐”化了,别埋怨我没提醒您啊
说他邪恶有点冤枉他了,就是一称职的木偶,一个比家宝略强的影帝,他身后的主党大佬更邪恶。。
不过卸任后,没有逐渐和大佬切割,为了几个铜板,昧着良心出卖inner city的黑人。。
不过可能也不应该多怪他,inner city的黑人跟他本来屁关系没有。。。不过看着还是恶心而已。。。
巴马跟聚聚比就是个得志小人。。。聚聚放着大把财富去缩水,和DS硬抗8年, 这才是真汉子。。。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一个国度:只要这两句话成为现实,民族命运无以挽救。
严格意义上,犹太民族的本质也是上面两句话
提起自己的妈妈,奥巴马说“她是我所见过的最伟大和善良的女人”,幸亏他妈妈92年就去世了,要活着,这么说,再遇上米歇尔心气儿这么高的儿媳妇,婆媳关系够喝一壶的。
可惜,奥巴马的妈妈不信教,还结了婚,年轻的时候还拍过裸照,要不她称得上特蕾莎修女所获得的名号。
特蕾莎修女是受教于此,遵行于此。我有时候很难把毫无选择的选择,或者毫无选择的不得已来冠以圣人的名号,正如我不肯把勤勤恳恳的扫地机器人授予劳动模范。只有那些思考过、踌躇过、比较过,而吾往矣,方能称之为勇气。
正如穷人谈钱的坏处总是不那么令人信服,白求恩干革命可以说理想主义,毛泽东秋收起义只能算二流子下山摘桃子。
扯回来。奥母真是堪称一辈子潦倒。大学没毕业就早孕生孩子去了,生完孩子刚盼着孩子爹去了名校有了出息的苗头,立马被哈佛的另一个女生翘了墙角。
她真是以身渡亚非拉的劫,又跟印尼的黑小子去了马尼拉,荒凉原生态的境界到:奥巴马家的院子里养着鳄鱼。
在奥巴马的自传里,继父也给了他很多实用的生活智慧,并一步步爬到跨国石油公司的高层。
然而,圣人来到世间是受苦的撑船摆渡人。他妈受不了企业高层的女眷们凑一起摆谱social,,然而,精神不够强大的男人想成功非得借把力不可,比如跟有家族基业加持的老川和布什相比,克林顿和奥巴马都要有个比他们自己更胜一筹的老婆做根基。
总之,奥母又离了婚,即便如此,她还是呆在印尼做联合国贫穷妇女教育和创业的小额贷款,并写博士论文,一直到90年毕了业,离她去世只有两年。
俩孩子,奥巴马和他同母异父的妹妹基本靠着姥姥姥爷养大。
唉,也许老天爷对奥巴马这一对死心眼的爹妈看不下眼。
道与万物,无时,无涯,无生,无死,惟均衡。
外人眼里,奥巴马的父亲是风流成性的渣男,不但乐于追绯闻的小报记者津津乐道,就连奥巴马的同父异母在广州的弟弟都对其父不屑一顾,不能认同。
庸常的男人们往往因为下半身点燃家庭战火和成为谈资笑料。而奥巴马的父亲做到了万花丛中过,儿子开满地,却依旧能赢得他辜负的女人们的尊重,还是要佩服他有两把刷子。
当然他的刷子一般人没法学,因为他的智商异于常人。他是拿了资助去夏威夷大学读书的,据说时属于门门满分的顶尖人物,当然他的满分相对他的远大抱负来说,都是副产品。
奥父口才了得,作为一无所有的非洲人,无论撩妹还是人际通关,全靠个人魅力。
奥巴马的姥姥是银行副总裁,可谓见过各色吹牛分子,而奥父仅凭谈话就能改变他们对女儿婚姻的立场。
在酒吧里碰到种族主义分子,他能侃侃而谈让人道了歉还付了酒钱。并不断扩大交际圈子成为非洲意见领袖,上了夏威夷报纸。
有时候我想,要是奥父也能跟孙中山一样趟进财权利的江湖浑水,天生自带地痞流氓气,也能混个肯尼亚国父。
然而,正如东亚圈里惟有厚黑装正义,靠乱世枭雄才能踏平人心一样,非洲大陆只有屠杀嗜血才能让土著信服。
奥父毕业之后去了哈佛继续读经济学博士,对芝加哥大学能用来养家的丰厚奖学金说不,“我怎能拒绝最好的教育?”我当然不知道他到底是出于想抛弃奥巴马母子的鸡贼,还是光复非洲、回报祖国的理想和雄心。
人生和世界,天道里万物都有定时。然而,却不知道,天道的奥秘到底是什么?
总之,肯尼亚现在还是那个被老川称之为“shit hole”的样子,奥父却为这条光复之路搭上了性命,出了车祸,被暗杀了,包括那个出钱让奥父这一批精英走出非洲的金主也被暗杀了。这个世界,是上帝的车轮,凡人休要染指。
奥总下台后,一路忙着赚钱和玩耍。碰到民主党哪位大佬不方便扔屎盆子,找来奥总,奥总这种聪明人向来看破不说破,乐颠颠去了。
我反正对奥总劝下桑德斯耿耿于怀,大丈夫搏杀疆场,做刀下鬼,死而无憾,民主党这批孙子劝东劝西把自个儿当盘菜,不知道自己名声烂大街了吗?我当然喜欢奥总,男人长这么帅,又一副殷勤样儿,但凡带点花痴的大妈都很受用。
然而,在这看脸的时代,长得帅几乎成了政客们的标配,凭什么奥巴马能当上总统?是奥巴马的爹妈基因太强大,奥巴马是站在了他父母,这一对巨人和圣人的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