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集中营的时间,从珍珠港事件几个月后的1942年3月开始,到二战结束前的1945年1月因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和总统令而终止,包括了战事最激烈的阶段,在战争结束前相关法规和行政命令已经停止实行。
第二, 影响的人数,包括居住在美国大陆地区的12万多日本裔,其中绝大多数住在西海岸的加州等地。此外,当时在夏威夷有15万多日本裔居民,占当地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五,这些人里面只有不到百分之二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被拘禁。当时美国总人口有1.35亿,现在的美国总人口是当时的两倍多。相比之下,目前美国华裔人口有四五百万。
第三, 时间线:1941年12月珍珠港事件以后,在二战的紧张气氛中(包括尼豪岛事件中当地的日本裔居民帮助了偷袭珍珠港对美作战的日本飞行员),1942年2月,罗斯福颁布总统令,在美国境内划出了一些“军事地区”,最终占到全国面积的三分之一。一些被认为有危险的敌国后裔,一开始主要是德国和意大利后裔,被要求从这些地区移出。同年3月初,美国西海岸颁布军事命令,要求日本裔自愿离开靠海岸的地区。但是,到3月底,又禁止这些人离开。从1942年3月到8月,美国政府设立的War Relocation Authority在加州,亚利桑那,科罗拉多,怀俄明,爱达荷,犹他,和阿肯色州设立了十个relocation centers,在这些地区拘禁了超过10万日本裔美国人(正式的说法叫做Internment)。此后,战事平缓后的1944年12月,原先的法令取消,被扣留的人从1945年1月开始陆续离开。
第四, 来自德国和意大利的移民和侨民(非美国公民),包括7000德裔,3000意大利裔,和类似情况的几千日本人,另外关押在由移民局(INS) 管理的8个营地。拉丁美洲国家,尤其是秘鲁,还有其他一些中美洲,加勒比海,和南美洲北部的国家政府,也关押了一些日本移民。
第五, 在集中营里有1,862人(大约1.6%)因为各种疾病死亡,没有非正常死亡。有六千个孩子出生。3万未成年人上了各种学校,有4000人出去上了大学,在最初的紧张气氛(担心日本在美国西海岸登陆)过后,很多人可以到集中营外工作,包括去其他州和其他城市工作。
第六, 这些日本裔美国人里最终有三万人左右通过各种方式为美国军队工作。1944年,美国通过法律,允许日裔选择放弃美国国籍。十几万集中营里的日裔有5589人选择这样做,其中有1327人通过交换等方式回到了二战中的日本。
第七, 关于著名的美国陆军第442团,开始的成员主要是来自夏威夷的日本裔(他们的二战表现帮助了有35%日本裔居民的夏威夷在战后的1959年成为美国第50个州),有一万人自愿报名,选了三千人,加上八百来自美国大陆地区的日本裔。后来,罗斯福提到:Americanism is not, and never was, a matter of race or ancestry,从美国大陆地区(集中营里)选了更多日本裔加入,前后一共一万四千人。这支部队在战争后期的1944年6月到意大利参战,一直攻入德国西南部。其中阵亡和失踪的总人数约700人,另外有近四千人受伤(数据来源于http://
www.the442.org/442ndfacts.html)。可以说作战英勇,但是有网文说他们为了证明自己先后阵亡到全体人数都“换了好几茬”那就是大大夸张了。在我们新未名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所在的美国首都华盛顿地区,有为他们建立的纪念碑。在加州等地也有纪念碑以及若干以这支部队命名的主要公路。
第八, 日裔美国公民Korematsu在战争进行中(当时还不到三十岁)起诉了美国政府强迫迁徙日本裔公民的行为,官司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1944年12月18日(珍珠港时间三年以后),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比例肯定了从西海岸移出日本裔的战时行为符合美国宪法。但是,同一天,在对Ex party Endo的判决中,美国最高法院又认定,任何美国公民,不分族裔,不应当被无理由拘禁,因此从法律上取消了集中营继续存在的基础。意识到美国最高法院会作出这种判决,罗斯福总统在此前一天匆忙颁布总统令,准许日本裔公民返回在西海岸的家园。1998年,这位控告了美国政府的原告Korematsu获得了美国总统克林顿颁发的自由勋章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这是美国给平民的最高荣誉。
第九, 战后,日本裔美国人和其他人为此事持续多年提出抗争,陆续取得一些成果包括来自加州政府的道歉。到里根总统时期,美国国会通过了Civil Liberties Act of 1988法律,为日裔美国人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而道歉,作出赔偿,向每个当时尚在世的人(集中营关押的十二万多人,当时有八万多还在世)赔偿两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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