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对啊,说出来大家给点建议。
1. 当年我换工作,就让媳妇接上,结果申请报销的时候,媳妇的公司给福利的日期不是她开始的日期,是9月,而我们9月后上学了,没有托儿所的费用了。也就是说,从1月到8月的托儿所的费用是够5000的,但是我交的日子从1月到8月是2/3,媳妇交生下的1/3,但是没法用媳妇交的钱报1-8月的剩下的费用。我觉得这个是制度上的漏洞。夫妻俩转换交DCFSA的责任,应该不影响报销的。
2. 就一个孩子,马上12岁了,是不是DCFSA有年龄限制?明年1-5月还是12,6月之后就13了,就无法享用DCFSA了,而1-5月只有1千块钱不到。那是不是就不要搞DCFSA了?只用3000credit即可?以前都用DCFSA,因为只有一个孩子,可以报5000.而3000credit是每个孩子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