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规以旧站的相关站规为基础: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421130 ... 76285.html
并参考本站发生的争议性事件,修改补充而成。
请各位网友继续提议修改;没有争议的部分即日实行。
1. 新手注册:ID名称、昵称、头像、签名档、说明档
1.1 禁止注册非法或不雅的ID和昵称;
1.2 禁止带有广告性质的名称、文字、图片、Logo、照片或链接;
1.3 禁止冒用本站网友的真人肖像作为自己的头像;
1.4 禁止以色情、暴力、恐怖等不雅图片或照片作为头像;
注:注册账号中含以上内容时,站方有判断权,会视情况提出警告、封禁ID或冻结账号。
1.5 签名档包含ID名字或其他明显指代词的网友如果被举报,版主或站方写信通知网友删除签名档里的id,请网友回信确认删除。如果版主或站方发信后再次收到举报,则写信通知网友和站长,请站长永封该网友账号。如果网友删除签名档里的id,并告知版主和站方,则由站长解除封禁。
2. 禁止恶意变形虫行为
变形虫以注册时间先后及引起投诉作为判断的主要依据。如后注册之ID与较前注册之ID相似,且以先注册之ID的名义混淆视听、误导其他ID时,视后注册之ID为变形虫行为,封禁全站。
3. 用户权限
3.1 注册用户享有本站合法用户应有的一切权利;
3.2 用户在本站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当地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站站规。
4. 发文须知
4.1 除了广告版,其他版禁止商业广告、传销性质的发文或链接;
4.2 禁止暴露其他ID的个人隐私(如姓名、年龄、住址等);
4.3 禁止版面刷屏;
4.4 禁止版内谩骂、人身攻击、污言秽语;
4.5 禁止挑衅寻事;
4.6 未经当事人许可,禁止公布私人信件;
注:以上情形会视情况提出警告、删帖或封禁ID。
4.7 站内允许适度推广非商业性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站规的外站。请勿在短期内连续广告,扰乱正常讨论秩序。如连续广告三次或以上,会视情况删帖或封禁ID。
4.8 有关一文多发
同一篇文章,不得转载超过三个版面(通知等特殊情况除外),否则视情况提出警告、删帖,严重者封禁ID。
5. 信件管理
5.1 公布私人信件:对于未经当事人许可而公开的私人信件,版主或站方应及时删除,公开者版面封禁一周或以上;
5.2 转载他人所公布之私人信件:被投诉且不听劝告、不及时删除者,版面封禁一周或以上;
5.3 信件轰炸其他ID信箱:经举报(提供截屏为据),封禁轰炸者ID;
5.4 私人信件之间人身攻击不在本站的管理范畴之内, 本站不接受相关投诉,建议将攻击者列入黑名单;
5.5 信件推广广告或外站:偶可为之,请勿过度。如连续私信三(人)次或以上,会视情况提出警告或封禁ID。
6. 博客管理
6.1 博客发文内容同样遵循上述第四条发文须知中的基本原则;
6.1.1 严禁广告;
6.1.2 禁止侮辱、攻击性发文;
6.1.3 禁止泄漏他人隐私;
6.1.4 禁止误导性标题或题文不符的发帖;
6.1.5 禁止含以生殖器、猥亵性、侮蔑性、挑逗性等为主题词的发帖;
6.1.6 禁止以宗教信仰的名义拉人入教类的挑唆性发帖。
注: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站方有权对博文进行限制回复、转移或删除处理,情节严重时封禁全站。
6.2 转载
转载请于于标题中注明,并注明原作者姓名或ID,或在文前作提示。
6.3 删文
站方有权删除不符合规定和发文标准的博文(包括转载、灌水或其他)。
站规·ID篇(同时征求意见)
版主: wh
-
- 职业作家
Softfist 的博客 - 帖子: 707
- 注册时间: 7月 31, 2022, 11:48 am
- 昵称(选填): 粪坑尾巴狼
#4 Re: 站规·ID篇(同时征求意见)
关于变形虫的问题,因为刚开站有大量变形虫,也无法辩明哪个是本尊
站规应该对此既往不究,只对站规生效后的新变形虫有效
站规应该对此既往不究,只对站规生效后的新变形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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