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学术不端撤稿论文,科技部等最新部署 论文工厂末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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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liu_sci_pubpeer(诚信科研编辑部)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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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针对学术不端撤稿论文,科技部等最新部署 论文工厂末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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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记者 刘垠

2025年11月26日 17:42 科技日报

近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以下简称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压实科研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完善主动发现等机制,强化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与自律意识。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撤稿事件频发,因数据造假、论文工厂、图像复制等学术不端问题导致的论文撤稿,已成为全球科研诚信治理面临的共同挑战。”11月26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计量与评价中心副主任杨代庆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我国科研人员发表的SCI科技论文数量连年位居世界第一,刊发论文的总量不断增加。来自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科研人员2021年—2024年发表的SCI论文中,平均每万篇因学术不端撤稿的数量大幅下降。

“经过持续治理,我国打击论文学术不端总体上取得积极成效,学术不端撤稿情况得到明显好转。”杨代庆表示,不过,目前撤稿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我国科研生态造成不良影响。降低因学术不端问题撤稿数量,进一步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成为当务之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中国学者在自然科学领域国际期刊撤稿论文,对涉嫌抄袭剽窃、虚构伪造数据或图像、买卖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等行为,将严肃开展调查和处理,并加强处理结果通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对严重科研失信行为,将依法依规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支持有关方面在项目申报、院士增选、科技奖励等工作中开展失信惩戒。

科技部牵头推动建立健全学术不端撤稿论文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开展撤稿论文监测,成为专项整治行动的一大亮点。

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地方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术不端撤稿问题频发多发单位的监督,压实科研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科研失信行为主动预防机制,对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依规严肃处理,并将查处工作与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切实提高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失信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对隐瞒、迁就、包庇、纵容本单位科研人员失信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科技日报
编辑:王程玥
审核:张爽

中国pubpeer, 诚信科研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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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_partybirh_Lee(中科院cell杂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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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 针对学术不端撤稿论文,科技部等最新部署 论文工厂末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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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吕亮东赵国屏惨无人性地论文数据造假之后

摘要:吕亮东/赵国屏博士论文数据造假在2021年被举报之后,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并没有去实质调查,赵国屏通过与复旦大学金力的关系非法从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拿到了一个材料来对抗中科院科研诚信与伦理办公室的询问。之后,赵国屏又利用自己掌握的媒体渠道,在《中国科学报》上刊载文章,引用了一个在线调查结果,混淆概念,来为自己论文造假打掩护,企图蒙蔽普通民众和监管人员。

在看这篇文章之前,先看这篇文章:xuyanru:复旦大学医学院吕亮东博士论文惨无人性地强暴式数据造假

不久前,在科学网上看到了《中国科学报》的一篇报道《赵国屏院士:越是重大意外发现越需要多层次重复》,看完之后,我很是吃惊,赵院士居然对其学生论文(吕亮东是第一作者,赵国屏是主要通讯作者)造假一事只字不提,加上文中多有误导读者之处,很明显这篇报道是赵院士为自己的“洗白”之作。我今天来给一直关注此学术案件的朋友们说说这个“洗白”之作背后的真象,并汇报一下吕亮东/赵国屏论文造假案件的一些新情况。

一、关于赵院士的“洗白”之作

(一)《自然》在线问卷调查结果的真相

那篇“洗白”之作刻意强调了“《自然》曾做过的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70%的科学家无法重复别人的实验,一半以上人无法还原自己的实验”,对此赵院士的回应是“这两种情况比较常见,并不奇怪,但是原因很复杂,可能有多个不同层次的答案”。赵院士的言外之意是,他的那篇JBC文章并不是数据造假。我们先来看一下这篇登在《自然》期刊上的问卷调查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登在2016年5月26日《自然》杂志“新闻特写(Feature News)”栏目里的一个在线问卷调查。这个调查是《自然》杂志社里做市场研究的人员针对《自然》读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做的一次在线问卷调查,参与者有机会获得价值500美元的奖品。所有的信息都只有问卷调查表和参与人员的回复。市场研究人员对这次调查既没有做科学抽样,也没有对参与调查人员的身份做任何的确认。也就是说,这是《自然》杂志内自家人员做的一次很粗糙的一个在线有奖调查,结果登在了自家的期刊上。

然后我们再看一下在这个调查里赵院士非常感兴趣的一个结果(注:这里只关注生物医学领域),就是在调查结果中的确显示“超过50%的受访者曾经有过无法重复自己的实验”。这里我相信很多读者都困惑了,为啥有这么高的比例呢?我们看一下调查问卷的问题,我相信大家就基本都明白了,调查中给的问题是:

Which, if any, of the following have you done?(如果有的话,你做过以下哪一项?)

(1) Tried and failed to reproduce one of your own experiments(尝试重复自己的一个实验,但失败了)

(2) Tried and failed to reproduce someone else's experiment(尝试重复别人的实验,但失败了)

① Yes(是); ② No(否); ③ I can’t remember(我不记得了).

大家看明白了吧,这里的问题是你是否有过无法重复自己的一个实验,而不是Have you ever been unable to replicate a published experimental result(你是否曾经无法重复一个已发表的实验结果)?这两句话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生物医学实验的人曾经有过无法重复自己之前做过的实验,这个并不罕见,因为实验中有的试剂(比如不同厂家批次的抗体)、仪器(如不同厂家型号的仪器)等因素的变化都可能使你无法重复之前做过的一个实验(这和数据造假导致的无法重复是完全不同的)。正是因为如此,在你的实验结果要发表之前,你必须要确保你的实验结果是能够被重复的。赵院士目的却是要混淆概念,意图是想说他的那篇JBC文章无法被重复出来是有其他原因的。我告诉你,赵院士的JBC文章不仅仅是吕亮东自己重复不出来,而是他拿着重复不出来的数据却硬说他重复出来了(见下面的证据)。赵院士在其论文造假被曝光之前经常以一副科学家的姿态说的台词有两点,一个是科学研究一定要可重复,另外一个是科学研究要设好对照;在造假被曝光之后,赵院士却拿这种容易混淆概念的言论来为蒙蔽民众和监管人员,为自己论文的数据造假做掩护。至于调查结果中的不能重复别人的实验,这个原因有很多,最常见的原因是由于论文篇幅所限或者其他竞争因素等,作者没有提供非常详细的实验步骤和一些参数等,这里不详述。

其实,《自然》杂志的这个粗糙的在线问卷调查早就有人批驳过了。美国韦恩州立大学医学院外科和肿瘤学教授DAVID H. GORSKI早在2016年6月6日在Science-Based Medicine网站上就对该问卷调查结果嗤之以鼻,说这根本不是一项科学调查,甚至连民意调查都算不上。具体的网址在这里,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看一看:

https://sciencebasedmedicine.org/is-the ... y-problem/

(二)“洗白”之作的其他方面

赵院士在“洗白”之作中提到了一个案例(唯一有论文支持的一个例子),也就是“综合证明了“不能磷酸化”这个“真阴性”的结果,发表了很好的论文”这个例子。这个例子是他的一个学生花费了七年时间,最后还是在植生所另外一个做结构生物学的研究员的大力帮助下才算完成了该项研究,论文发表在JBC上(两名并列第一作者,三名并列通讯作者)。一个学生耗时七年时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也就这么一篇,对于学生而言,这个成绩可以说是比较令人心酸的了(其中的艰辛和时间成本可能也只有学生本人才能体会得到),而在作为学生导师的赵院士不以为耻,却成为了给他“洗白”的荣耀。

在那篇“洗白”之作中,赵院士还洋洋洒洒说了那么多,真是说的比唱的都精彩。一个一年365天极少来实验室的人你能说他是热爱科研工作?他实验室很多人都听说过,他在复旦大学招收的一个女研究生他居然不认识,问那个学生“你导师是谁?”,一个擅长于通过“代理人”来做科研的人,却要在全国各地到处兼职,我就想问一句,你是在割韭菜还是在搞科研?我在赵院士实验室也呆了几年,请问赵大院士您的指导在哪里?赵院士您是否还记得在我刚入站没多久的一天傍晚,我去你在植生所新大楼2楼的办公室想和你聊一下课题的事情,我刚进门说了句“赵老师”,你听出我的声音,连头都没有回,直接大声说,“你找我有什么用?你应该找实验室的某某(人在香港赵院士另外一个实验室做博士后),他才是你事实上的合作导师”。我就没有再多说话,赶紧离开了赵院士的办公室。这也是我唯一一次单独找赵院士想聊点科研的事情。一个自己实验室没有做出来什么显著的成绩却能评上院士,靠的是什么?难道就靠一个基因测序机构大量的并列通讯作者的文章?就凭一个兼职的行政领导职务?这篇文章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二、进一步提供吕亮东/赵国屏论文数据造假的证据

图1. 2011年3月11日吕亮东给我发送他重复自己JBC文章实验结果的邮件
(邮件内容:附件中是今天的结果。由于3月9号早上在准备标书的事情,中间有所耽误,所以3月9号的RNA可能提取得不好。先分析3月8号的RNA的结果吧,我觉得MazG还是能够重复出我以前的结果,基本上都是上调的。KO和COM的结果,你自己分析吧。红色标记的Ct值有些跳的厉害,我没有统计。)

我在2011年3月7日至11日这周去位于金山的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去跟着吕亮东做实验来重复他的JBC实验结果。这封邮件(图1)是吕亮东在2011年3月11日发给我的邮件,邮件中说他自己重复自己发表在JBC上的实验,第一次重复实验没有做好,然后让我看第二次重复实验的结果,他说他重复出他的结果了。

图2. 2011年3月12日我对吕亮东的回复邮件
(邮件内容:我看了你发给我的结果,感觉还是很奇怪的,你可能也看到了,relA在野生型里面诱导没有增长,反而下降了,另外,sigE在诱导之后的表达量增高高得有点离谱。总的来说,我觉得结果还是很难说明问题,不知道你是否能认同我这个观点。我计划下周去你那边做一次吧。)

这是我在第二天回复吕亮东的邮件(图2),我给他说,他第二次重复的结果并没有重复出在JBC文章中的结果,relA基因在氧化条件下的表达是下降了,而在JBC文章中,这个基因在氧化条件下的表达是增强的。

图3. 2011年3月27日我发给赵国屏的邮件
(邮件内容(第一段):我和吕亮东之间没有多大的矛盾的,我在公共卫生中心一共去了四次,没有其他矛盾的。我和他现在的分歧是mazG受不受H2O2诱导,我并不是希望看到吕亮东的结果是不正确的,而是到现在为止我没有看到很确实的证据,除了那篇JBC文章的图之外,实验结果和记录我都没有看到支持他这个结果的可靠证据,另外,我和他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我觉得他说的让我听起来是有问题的,比如他大约两周前最后做的一次结果发给我,他说你看我重复出来了,但事实上那次的结果relA在H2O2诱导后反而是下降的,但是他却要说他把mazG重复出来了。这个我想你也会认为他下这个结论是不对的,不能说这次这个基因出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就不考虑其他基因的情况。这就是我们的分歧所在,现在这个事情我已经很难和他说得明白了,说多了他就说我在怀疑他的结果,但他又不让我看他以前的记录。)

这是我在2011年3月27日发给赵院士的邮件(图3),给他说吕亮东并没有能够重复出他自己发表在JBC文章中的结果。这并不是第一次给赵院士说这个事情。

图4. 2021年5月24日我发给赵国屏和吕亮东的邮件
(邮件内容(第一段):附件是3月11日亮东发给我的实验结果,也是我在公卫中心我和亮东一起做的最后一次的结果。在这个结果中,mazG和sigE似乎是上调的,但relA的结果并没有说明是上调。而且在此次结果中,作为内标sigA的变化幅度那么大,我不知道这个是否属于正常,我认为是不太正常的,至少说明数据质量不是很好,或者不严格。正常情况下,内标的差异应该在CT值变化在1之内的。)

这是我2011年5月24日发给赵院士的邮件(图4),同时抄送给吕亮东。因为在5月下旬,吕亮东突然说他在3月中旬的时候又重复了一次,又声称重复出来了他在JBC文章中的结果(图5)。大家想想是否会觉得很奇怪,在3月7日到3月11日那一周时间,吕亮东在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重复了两次他的结果,第一次他说有客观原因没有重复出来,第二次他说他重复出来了,我看了结果实际上是没有重复出来。我看到这种情况就觉得没有必要再去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了。之后的时间里,吕亮东从来没有说过他第三次重复了他的实验,直到5月下旬,他突然说他在3月中旬又重复了一次,而且又声称说是重复出来了他在JBC文章中的结果。大家不觉得他这种行为很奇怪吗?他前一次的声称都是假的,这次的声称能是真的?下面这封邮件也是关于这个事情的。

图5. 2021年5月24日我发给吕亮东和赵国屏的邮件
(邮件部分内容:既然亮东说能重复出来,这个是很好的事情,其实他3月15日的结果应该早发过来的。)

其实在3月份之后发现吕亮东声称的重复出来并不是真实的情况之后,我和另外一个参与该研究的人员事实上已经产生了很大的怀疑,加上在我第一次去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的大概两天前,突然接到吕亮东的威胁电话(当时只是感觉莫名奇妙),就更加觉得他的结果是有问题的。我们就在考虑其他的途径了,一是找其他的表型(如用紫外照射),另外一个思路就是我想找一个对氧化敏感的阳性对照基因,然后想把这个阳性对照基因的表型做出来,然后再看看mazG是否会表达上调。在2011年的7月份,这个实验做出来了,用的阳性对照基因是katG和furA,但是发现mazG和relA的表达并没有出现上调(结果已经在2021年的举报材料里了)。在7月4日的时候,我把这个结果通过邮件发给了赵院士(图6)。当时实验室所有人在知道这个结果之后,大家心里都立马明白了的,之后就没有任何人再想着去重复吕亮东的结果,有的学生就直言“那篇文章应该撤稿才对”。

图6. 2021年7月4日我把实验结果发给赵国屏的邮件

图7. 2021年7月29日赵国屏发给吕亮东的邮件
(邮件内容:我觉得这里有问题了。某某现在对于H2O2调控mazG的课题已经做了很久的努力了。他明显看到了H2O2对于katG的调控(见附件),但是,就是看不到mazG的调控。这件事不仅关系到他的工作是否可以进行下去,也关系到你JBC文章的可靠性(如果我们以前的数据有问题,需要自我更正)。请你好好考虑。)

这是到了7月29日,赵院士询问吕亮东的结果到底是怎么回事(图7)?吕亮东自然是敷衍一通。其实,此时赵院士内心也已经是明镜一样的了。

图8. 2021年9月27日赵国屏发给我的邮件
再之后,直到2021年的9月27日,赵院士给我发了关于这个研究的最后一封信(图8)。信中内容的语气是轻描淡写,不忘记把一部分责任推到我身上,但赵院士还是暗含了承认吕亮东的论文结果是有问题的,是无法重复的。之后的时间,赵院士有两次在实验室里非常严肃的暗示说不要把此事传播出去。

图9. 中科院上海植生所纪检人员给我的信息
三、实名举报之后的一些所谓进展

在实名举报之后,中科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纪检与监督处的工作人员通过邮件和电话联系过我(我在此表示感谢,因为至少是有正式回应了),但是她说赵院士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了,其课题组还在,他们处理不了这个问题。她还说中科院科研诚信与伦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询问过此事,但是赵院士从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拿了一个材料来应付监管机构的调查。上面截图是上海植生所纪检人员给我的明确回复(图9)。我想说的是这是不是在抵抗组织调查?因为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既没有联系过我,也没有做过任何真正的调查,没有给过我任何的结论。

下面是我给植生所纪检与监督处的工作人员的一个邮件回复:

“多谢前两天的电话沟通,我也刚看到你的这个来信。在这里补充两点吧,一是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没有给过我任何的调查结果的回复的,只是在最初说是受理了。我前面在电话里面给你说的那个自称是复旦大学纪委的人和我的交流,给我的信息并没有代表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她没有任何的意思是说她代表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而且这个自称是复旦大学纪委的人拒绝给我任何纸质或者电子版的信息,我一再要求,她也不提供,我说你用你们的办公Email邮箱给我发个邮件也可以啊,但对方还是说不行。说只能是电话沟通,我想说的是仅仅一个固定电话号码,我怎么能确定你是真的复旦大学纪委的人呢?没有任何的政府官办机构传达带有正式意味的文件和信息是通过电话来传播的,尤其是给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他们本质的目的就是想捣糨糊,我不给你正式的结论。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迫于院士及其他方面的阻力,就是不给一个公开的结论。这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正说明了他们也认为吕亮东博士论文数据造假是铁证如山的。如果他们确定吕亮东没有学术造假,后面又有院士在加持,岂能允许我一个没地位的人举报他们,他们早就跳出来公开声明了的。

另外补充说一下的是,那个人给我的信息是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并没有真正的去调查,只是问询了吕亮东而已,并没有找第三方实验室核实。所以赵国屏从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拿到的材料本身就是没有事实支持的,他和金某很熟,拿这么一个材料并不是难事的。

第二点,植生所赵国屏在此事件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管文章的第一单位是哪个,吕亮东是他的学生,他是论文的通讯作者,论文数据造假,他不担责任那要通讯作者干嘛?在他知道吕亮东的数据有问题之后,不仅不撤稿,反而还打压我,多次在实验室小范围暗示不要把此事传出去,这本身就是违纪的。希望你们能够明确赵国屏的错误和问题所在,更要明确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而不是你说的那样的去推卸责任。你们没有能力处理、也不敢处理的就负责上报啊,而不是在找其他的理由来给我解释,你觉得你的解释能站住脚吗?

我所说的这些我都可以保证没有瞎编的。之所以抄送植生所这些领导和老师,我就是希望大家能把信息公开,不要被个别人蒙蔽。公道自在人心!有没有造假从我之前提供的材料里专业的人也能明白的。”

四、对监管者的建议

这件严重的学术造假事件从发生到现在已经有十多年,之所以在2021年才被曝光主要原因是为了有更多的证据,幸运的是国内外至少有两个实验室的研究结果提供了进一步的科学证据,加上赵院士实验室重复了一年都无法重复出其自身实验室发表在JBC杂志上的论文结果,这足以证明那篇JBC文章中的数据是伪造的。真正的科学家如果看到这种情况,会主动向杂志社要求撤稿的,比如我国上海有机所的林国强院士,但赵国屏不仅没有撤稿,反而一再隐瞒和遮盖此事,这算是一个真正的科学家吗?

论文抄袭、图片重复使用或图片篡改,这些通过一些技术手段都还是有可能被发现的,因此这只能算是学术界的“盗窃”,而数据造假造成的危害和恶意可以说是学术界的“抢劫”,二者性质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因为数据造假的论文,通常看起来逻辑上都是完美的,审稿人和绝大多数的杂志社很难能够发现数据造假。因此,监管部门在处理这两类学术问题时,应该有不同的监管办法和处罚力度。

另外,当前对于学术论文造假的实际监督单位是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但是这里面往往是论文所涉及的教授或者通讯作者与单位的领导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利益相关,单位的监督措施很难落实到位,比如这次的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只是在刚开始的时候,很快的就受理了,我听复旦的老师说刚开始确实是准备要调查的,但后来就没有任何进展了,也没有联系举报者当事人来进行调查,这不是腐败是什么?既然没有做什么实质性调查,为啥赵国屏却能拿到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的一个材料来对付中科院的调查?所以,对于学术的监管应建立第三方机制,尤其是针对数据造假,应建立独立的调查小组来完成此事。

第三,学术论文造假,危害的不仅仅是拿着这些造假的论文获得了奖学金、职称和国家各类的基金项目,更大的危害是把造假的论文发布出来,危害了整个社会和科学界,就如同污染了空气和水源一样。因此,对于造假论文的处理最低的底线应该是把造假的论文撤稿,如果这个都做不到,那就等于没有任何的监管。当年韩春雨的论文闹得全世界都沸沸扬扬,好在最后韩春雨把论文撤稿了,大家才最后平息,因为至少底线是保住了。

第四,截止到现在为止,国内因为学术问题被处理的院士也就华东理工大学原校长陈敏恒教授一人,这次赵国屏的论文造假事件难道比那次事件恶劣程度轻吗?大家可以看看在举报前发生的一些事情和举报之后发生的一些事情,都可以拍成一个精彩的电影了,什么叫人性之恶,什么叫没有底线,什么叫精致利己,什么叫权力资源最大化为己服务,这是我在赵国屏实验室最大的感受。如果以后涉及学术问题的院士都不去处理,大家觉得这对其他人公平吗?这次的学术数据造假不进行处理,以后再出现的学术数据造假还要进行处理吗?难道学术造假我们永远停留在只能处理抄袭事件吗?中科院科研诚信和伦理委员会不是说要证据吗?这里所列的就是证据!然后呢,是不是又是一个不了了之?

gzw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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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 针对学术不端撤稿论文,科技部等最新部署 论文工厂末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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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美,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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