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71年在联合国取得“中国”代表权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即根据“一个中国”原则要求各国家和国际组织停止以“中华民国”或“中国”之名称呼1949年政府迁往台湾后的中华民国。1960年代的罗马奥运官方报告将中华民国的奥运代表队称作“Chinese Republic of Formosa”,缩写代号则是“TWN”,1964年的东京奥运官方报告与1968年墨西哥奥运官方报告将中华民国的奥运代表队称作“Taiwan”(TWN),当时中华民国的代表团连续三届提出抗议[2],1972年中华民国以“中华民国”全名参加奥运,但1976年再被临时要求改为“台湾”名义才能参加该年举行的蒙特娄奥运,中华民国政府感到矮化而拒绝该队名[3]。其后,根据1979年6月及10月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决议,中华民国需以“中华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继续参加奥运会。1981年3月23日,中华民国奥委会(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签订《洛桑协议》,中华民国方面正式接纳“中华台北”名称做为参加奥林匹克运动的代表团名称[4]。这一模式在其后被称作“奥会模式”或“奥运模式”。该模式使得中华民国能够参加国际运动赛事及部分国际组织,但亦引起了批评声浪[5];随后因为政治风气转变,部分人士要求以“台湾”为队名申请参加2020东京奥运的诉求在2020年东京奥运台湾正名公投案中,因大多数民众认为正名可能会影响到选手权益,故最终以9.6%的差距而被否决[6]。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71年在联合国取得“中国”代表权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即根据“一个中国”原则要求各国家和国际组织停止以“中华民国”或“中国”之名称呼1949年政府迁往台湾后的中华民国。1960年代的罗马奥运官方报告将中华民国的奥运代表队称作“Chinese Republic of Formosa”,缩写代号则是“TWN”,1964年的东京奥运官方报告与1968年墨西哥奥运官方报告将中华民国的奥运代表队称作“Taiwan”(TWN),当时中华民国的代表团连续三届提出抗议[2],1972年中华民国以“中华民国”全名参加奥运,但1976年再被临时要求改为“台湾”名义才能参加该年举行的蒙特娄奥运,中华民国政府感到矮化而拒绝该队名[3]。其后,根据1979年6月及10月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决议,中华民国需以“中华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继续参加奥运会。1981年3月23日,中华民国奥委会(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签订《洛桑协议》,中华民国方面正式接纳“中华台北”名称做为参加奥林匹克运动的代表团名称[4]。这一模式在其后被称作“奥会模式”或“奥运模式”。该模式使得中华民国能够参加国际运动赛事及部分国际组织,但亦引起了批评声浪[5];随后因为政治风气转变,部分人士要求以“台湾”为队名申请参加2020东京奥运的诉求在2020年东京奥运台湾正名公投案中,因大多数民众认为正名可能会影响到选手权益,故最终以9.6%的差距而被否决[6]。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71年在联合国取得“中国”代表权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即根据“一个中国”原则要求各国家和国际组织停止以“中华民国”或“中国”之名称呼1949年政府迁往台湾后的中华民国。1960年代的罗马奥运官方报告将中华民国的奥运代表队称作“Chinese Republic of Formosa”,缩写代号则是“TWN”,1964年的东京奥运官方报告与1968年墨西哥奥运官方报告将中华民国的奥运代表队称作“Taiwan”(TWN),当时中华民国的代表团连续三届提出抗议[2],1972年中华民国以“中华民国”全名参加奥运,但1976年再被临时要求改为“台湾”名义才能参加该年举行的蒙特娄奥运,中华民国政府感到矮化而拒绝该队名[3]。其后,根据1979年6月及10月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决议,中华民国需以“中华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继续参加奥运会。1981年3月23日,中华民国奥委会(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签订《洛桑协议》,中华民国方面正式接纳“中华台北”名称做为参加奥林匹克运动的代表团名称[4]。这一模式在其后被称作“奥会模式”或“奥运模式”。该模式使得中华民国能够参加国际运动赛事及部分国际组织,但亦引起了批评声浪[5];随后因为政治风气转变,部分人士要求以“台湾”为队名申请参加2020东京奥运的诉求在2020年东京奥运台湾正名公投案中,因大多数民众认为正名可能会影响到选手权益,故最终以9.6%的差距而被否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