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所有的”增修条文的有效期限为国家统一前“ 为什么加这个尾巴, 不得不为吧司马脱 写了: 2024年 1月 1日 03:40 是拗。
刚看完副总统交互诘问直播,简单回应您一下。就在刚刚,赵少康也提到了宪法增修条文是现行台湾法律的法源依据。赵少康违宪是吧
什么是正确合法途径,我用中国社科院2019年05月07日对台湾公投法的认识快速回复下,原作者杨晶华。http://its.taiwan.cssn.cn/cgzs/xzlz/zz/ ... 5173.shtml
“因为“宪法”的效力位阶高于“公投法”,“领土变更”事项的公投程序依然需要按照“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所规定的程序和门槛进行。”
当然,你保持既有认识是个人的事,从文献做总结毕竟是专业的事。
独立不是问题,怎么独立,才是问题,明明按照中华民国宪法选中华民国总统,还要手持宪法宣誓 却要喊独立, 双重人格?把宪法当擦屁股纸吗?
中华民国总统候选人, 说”中华民国是灾难“ 或者是口误 中华民国宪法是灾难” 开什么玩笑? 选民也无所谓 - 程序正义呢?
所有现在两岸台面上的人和文章,都无法超过,驳倒我的小文 - 逻辑何在? 不要逻辑可以,那就是革命!
viewtopic.php?t=16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