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弃婴老师被同主题啦?
发表于 : 2022年 8月 25日 15:06
none教的战斗能力刚刚的。建议不要这么在意啦。俗话说教授肚里能打转,神武同毛祖,豁达类宝叔
你真是吃饱撑得转 none 老师的帖。
你真是吃饱撑得转xx的帖。
don't feel bad, 其实吵闹也是一种缘分,谁叫把套大妈,馕,和考拉都属带套ID,它们一定是要搞这么一出滴,相逢一套泯恩仇,尼玛
赞huangchong 写了: 2022年 8月 23日 18:56 他爱怎么逗谁是他的自由,不等于他不可以喊停。玩sm还有安全词呢。
那个楼到后来,确实是在围绕none一个人讨论。他是被讨论对象,所以他如果投诉觉得隐私或者尊严受到威胁,我认为我有责任帮他保护他的权益。这种保护不限制对象,不由对象被公认的状态所影响。比如,就算是大家都知道身份的林四匹来投诉说要停止对他身份的讨论,我也只能照办。
这就是所谓 “我可以骚,你不能扰”。我们可以嘲笑这句话,但是现实里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基本都是这样的原则。本人如果来投诉,我不可能把他的关切置之不理,或者跟他争辩为什么他的关切是过分的。很多时候,被侵害人就是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而受到更多侵害。
如果事后证明,事主是报假警,那楼可以恢复。如果他确实面临泄露信息的威胁,那信息出去就永远出去了。一个错误可逆,一个错误不可逆。所以我宁愿犯可逆的错误。
另外,言论自由的优先级是低于人身权利的,在人身权利和言论自由冲突的情况下,言论必须给人身权利让路。
下面这段是我以前贴过的言论自由在西方的限定: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reedom_of_speech
呵呵,居然有人能这么颠倒黑白reknaz 写了: 2022年 8月 24日 00:01 你的解释完全不通。言论自由应该给人身权利让路不错,但首先人身权利包括什么,包括强迫他人不许批评吗?那小孩子做错事家长老师批评都成了侵犯人身权利了?其次楼上 none 老师明确说了他没觉得受欺负,甚至觉得他是舌战群雄(不排除不敢和女 ID 舌战的可能),仅仅就是觉得讨论内容不该出现,楼结束了他认为该删,换句话说,他觉得这楼该删所以来指示你删的,并没有提到隐私或者尊严受威胁。再次,另外一个楼里 none 老师表达了对转贴的不满,之后河马也没有再转,但在此之前,他并没有提出来,而且版规也没有规定不能转。如今既然 none 老师觉得转贴就是冒犯,你也觉得有责任维护他的权利,那就把不许转贴 none 老师的帖子写进版规好了,如果觉得明确写出来脸面不好看,也可以和站长商量商量干脆把 none 设为 Joke 版的敏感词算了。
按你的解释,一个人可以随便说,但别人转过来评论就是对他尊严的侵害,那么当年一群人是怎样对月光的?她当年就是因为自己的帖子被对头没完没了转到 Joke 版供批斗,跟过来要求版务采取措施,但版务没有按照她的意思办才开始用人肉的办法对付他人,当然后来用顺手了就停不下来了。按你这说法,猫老下弦月他们当年的做法就是先侵犯月光的隐私和尊严了,她甚至明确投诉了,那么她最终走上人肉的道路则是“被侵害人就是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而受到更多侵害”所导致的,也算是被逼良为娼了。逼良为娼和娼妓,哪个更恶劣呢?
去发考题版看看吧,就我一个人在那里自说自话。我也打算撤了。
尼玛我也是昨天才发现这个贴赶紧进来蹭个热闹
应该立刻宣布某人是手痒人, 赋红码,限制行动,观察隔离,每天做核酸。
尼玛大潮过后才知谁在裸泳:蛤蜊
我老对蝗虫删贴早有定论laocat 写了: 2022年 8月 25日 19:04 擦,某人偏执狂又犯了。
这么明显的事实不清,逻辑混乱,乱扣帽子,充斥着各种偷换概念,偷换主体,多重标准等等的基本逻辑错误,还能追咬_____(时长)不停嘴,也是没谁了。
当然,能为 集人性各种极恶之大成的垃圾人类老胱 翻案正名,就别指望有啥辨别基本的事实和是非的能力了。
别追着我老咬,咬我老也不理会。我老已经不理会你n年了,这些日子一起玩以为你转性了,那就大家一起玩。
大不了我老不再在这里玩了。
关于None能不能要求删帖
我支持huangchong的想法和做法
虽然我没看到删掉的原贴后来发展成什么了
但根据本楼内容我老基本能推断出大概
这个版虽然是一个所谓公众论坛里的一个公众小版面
但其实是一个几个相熟的ID在网络上自娱自乐的半自留地性质的小园地
没有什么严格明确版规坛矩
但基本原则是在遵纪守法前提下的大家的和谐娱乐
虽然可以有当事人允许的“大尺度X言X语甚至人身攻击”
但前提是大家互相乐意
乐意不乐意,每个人能接受的尺度到多大,都是互相商量协调的-玩笑开到一定程度,有人喊停了,就该停了,
不需要讲什么道理什么平等什么自由。
删掉的帖子后面的讨论内容应该主要是none本身甚至是他本人已经不限于网络了
当事人自己不舒服就可以要求删帖,何况已经可能影响到他网下的生活和工作。
这个别说是在Joke这个网络熟人朋友一起瞎玩的小圈子,就是大多数规范的大网络论坛都是应该删帖的
这里不是法庭,也不是职场或者仲裁机构,别拿什么言论自由,话语权平等杠起来没完没了
laocat 写了: 2022年 8月 25日 19:04 擦,某人偏执狂又犯了。
这么明显的事实不清,逻辑混乱,乱扣帽子,充斥着各种偷换概念,偷换主体,多重标准等等的基本逻辑错误,还能追咬_____(时长)不停嘴,也是没谁了。
当然,能为 集人性各种极恶之大成的垃圾人类老胱 翻案正名,就别指望有啥辨别基本的事实和是非的能力了。
别追着我老咬,咬我老也不理会。我老已经不理会你n年了,这些日子一起玩以为你转性了,那就大家一起玩。
大不了我老不再在这里玩了。
关于None能不能要求删帖
我支持huangchong的想法和做法
虽然我没看到删掉的原贴后来发展成什么了
但根据本楼内容我老基本能推断出大概
这个版虽然是一个所谓公众论坛里的一个公众小版面
但其实是一个几个相熟的ID在网络上自娱自乐的半自留地性质的小园地
没有什么严格明确版规坛矩
但基本原则是在遵纪守法前提下的大家的和谐娱乐
虽然可以有当事人允许的“大尺度X言X语甚至人身攻击”
但前提是大家互相乐意
乐意不乐意,每个人能接受的尺度到多大,都是互相商量协调的-玩笑开到一定程度,有人喊停了,就该停了,
不需要讲什么道理什么平等什么自由。
删掉的帖子后面的讨论内容应该主要是none本身甚至是他本人已经不限于网络了
当事人自己不舒服就可以要求删帖,何况已经可能影响到他网下的生活和工作。
这个别说是在Joke这个网络熟人朋友一起瞎玩的小圈子,就是大多数规范的大网络论坛都是应该删帖的
这里不是法庭,也不是职场或者仲裁机构,别拿什么言论自由,话语权平等杠起来没完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