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Re: 在美国携带枪械,是宪法权利,而不是特权
发表于 : 2023年 12月 11日 03:40
顶!
2023年的判决并没有开放不符合宪法本意的权利。就拿携枪来说,携枪本身是宪法权利,公开携带还是隐藏携带只是方式问题。如果CCW可以被政府管制成可给可不给,那公开携带就必须是宪法权利,反过来也一样,如果政府要禁止公开携带,CCW就必须是shall issue。否则携带权本身就取决于政府了。几年前第九马戏团就在一个加州的案子里判决CCW不是宪法权利,在夏威夷的一个案子里判决公开携带不受宪法保护,所以根据第九马戏团的两个判例,携枪权本身就不是宪法权利了。oldghost 写了: 2023年 12月 11日 13:19 海勒的判决一方面明确,拥有,携带,使用枪械是宪法中明确的基本权利。在另一方面又明确了政府可以出于”利益平衡“的因素,限制相关的权利,也就是不用立法,而是通过行政条例来限制。这个判决本身并不是一个一面倒的。
2023年NY那个判罚,是对政府出台的行政条例,各地立法的审核原则的明确,实质性的开放了一些不符合宪法本意的权利,比如加州的ccw从may issue,变为shall issue。
美国本地持有枪械的人来说,需要了解一点,使用/携带与持有枪械一样,都是宪法权利,但考虑到对他人影响,以及政府利益平衡,受到各种监管和限制。这一点与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并无本质区别,言论自由并不代表发表种族主义言论,歧视性言论与诽谤和侮辱性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