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共迄今保留『政协』的秘密——中共与民族资本家曾称兄道弟,当权后将其打入地狱
发表于 : 2024年 4月 19日 09:33
曾经,民族资本家不堪宋孔实际控制的国民政府对他们的国有化横征暴敛,对金融的肆意操纵,
对中国共产党寄予厚望。当时民族资本家成立了第三大党——民主联盟,中共为表示重视,
自己愿意当民主党派的一员,把政治协商会议当作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并且在五星红旗上给了民族资本家一星。
但是现在我们都知道,政治协商会议已经沦为过场,而中共实现了一言堂。
这个转变学过高中历史的都知道,所谓1956年,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由
『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标志。
那么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公私合营』,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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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有一定岁数的人都记得,早年走在大街上,常能看见街市店面之上有招牌,上书“公私合营XX工厂”、“公私合营XX商店”、“公私合营XX合作社”等等字样,只不过在当时,大部分人并不完全明白其中的含义和奥妙所在。
对于“公私合营”,今天的年轻人大概完全不知其为何物?即便是经历过文革的一代,恐怕提起来也是似是而非,一笔糊涂账。但对于那些从学校一路走来的人,相信对当年“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记忆犹新,因为那几乎是每次考试必考的内容。
这是一片崇尚“人定胜天”的土地,这是一个善于创造“奇迹”的国度。
倘若查看1949年以来官方主导的宣传,在长达75年中,人为制造出的、频繁的“艰难探索”,其结果总是“从胜利走向胜利”。其中,最值得“伟光正”夸耀的独特经验之一,便是通过运动的方式,在令人不可思议的短时间内就完成了一个国家的所有制改造。
但这只是宣传,真实的历史往往被篡改。
其实,“公”与“私”的关系大有讲究,特别是:如何看待两者?如何界定它们的边界?又怎样完成两者间的相互转换?这些都是天大的问题,既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宏观治理,又关系到家庭与个人的行为规范,容不得半点含糊。
但这些问题的解答,长期以来不是似是而非,就是漏洞百出,还常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可以断言:当今社会面临的所有重大问题和危机,都是由于“公”与“私”的关系长期混乱所导致的。
前些年有个段子,言一杨姓男子新婚不久,喜收藏。某日淘得一画,价格不菲,从此痴迷于画中人,终日端详研究,不思茶饭,更冷落了妻子。妻子不忿,与之交涉,无果,无奈之下趁其夫外出,私自携此画上了“鉴宝”。
在场专家观之,无不为之动容:此画画风独特,笔触细腻,所画人物栩栩如生,仪态万方,必出自大家之手。经鉴定,果然是某著名大家之真迹。
妻子在现场的一片赞扬声中大喜过望。当即有人开出高价欲收藏此画,但被她果断拒绝。关键时刻专家进言:此画价值连城,建议把它上交国家。
这位妻子闻听大骇,迅速收起画作,一句“我再考虑考虑”后,落荒而逃。
段子的结尾亮了!
将自己的财物上交国家,这是多年来宣传教育所倡导的“以国为家”的精神,早年的新闻时有报道,如:某人在自家地下挖出巨额财宝,无偿献给国家;某人在民国期间购得许多价值不菲的文物作收藏,但解放后全都捐献给了国家。国家还以一纸证书,名曰光荣……
如此这般境界自然非一般人所及,但不知叫好者、建言者如果自身拥有此物,可否能率先垂范?
若再认真追问一句:所言的“国家”究竟指谁?常说的“国有”又是何意?
回到那个段子,倘若国家真的瞄上了这件东西,岂有不上交的权利?别忘了,连你人都是国家的,都是“党”的!
进而,如果全体人民都是公有制国家的主人,那么这片土地上随处可见的自然资源、厂矿企业、物业交通、银行金融以及所有的一切是谁的?既属国家“公有”,是否也该有我们一份?如果有,凭据何在?人们又该怎样去分享资产的收益?
事实证明,这更像是痴人说梦,因为所谓“公有”,其实与老百姓毫无关系。
如今有一定岁数的人都记得,早年走在大街上,常能看见街市店面之上有招牌,上书“公私合营XX工厂”、“公私合营XX商店”、“公私合营XX合作社”等等字样,只不过在当时,大部分人并不完全明白其中的含义和奥妙所在。
对于“公私合营”,今天的年轻人大概完全不知其为何物?即便是经历过文革的一代,恐怕提起来也是似是而非,一笔糊涂账。但对于那些从学校一路走来的人,相信对当年“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记忆犹新,因为那几乎是每次考试必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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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1949年以前的中华民国,是一个由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整个国家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依靠农民、工人和不同层次的资本家所支撑的,国民经济中有很大的比重都在私人手中,而私有财产是受到政府明令保护的。据统计,1949年时中国共有资本主义工业企业12.3万个,其生产总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3%!
这还不包括商业、服务业“私企”。
可是1949年之后仅几年,原本属于私人的东西,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都归了“国家”呢?原本财产的拥有者怎么就忽然变得一无所有了呢?统治者是如何做到的?
如今,过去的许多当事人已经作古,所剩的“过来人”也越来越少。但只要你拾起那段未经阉割的历史,冷静下来细心查看,还原真相;只要你的大脑不会像金鱼一样仅有七秒钟的暂留记忆,就一定会在统治者当年石破天惊的肆意妄为面前倍感震惊,接着便是如梦初醒。同时,你对今日所见的无数荒唐行径,也就不会感受到丝毫违和!
因为他们是同一个“伟光正”,所采用的手段如出一辙,整体上更是一以贯之!
作为当年“土地改革”和“公私合营”运动的共同参照,前苏联老电影《列宁在1918》中一段经典台词最能说明问题:
“苏维埃政权是稳固的,工人和农民建立这个政权是永久性的,谁也不能妄想要他开倒车。当你们这些富农(注:其实是农民)存在一天,就必须得要给我们粮食吃,你要不给就强迫你们给,你要用武力就消灭你们。这就是我给你的真理!”
不错,当统治者向治下的黎民百姓不容置疑地宣称“私有制是万恶之源”之时,也就为那些原本是个人所拥有的一切打上了“原罪”的记号!
于是,所有的抢劫与剥夺都拥有了正当性。
“需要我们是无奈的选择,消灭我们是崇高的理想。”向松祚这句名言中,“我们”说的就是“私企”。如果就用今天的这句话来概括当年“公私合营”的实质,不仅一点也不过时,更是精辟至极!
只是当年绝大多数人都被蒙在鼓里,难有这样的洞见。极少数有的,也早已望风而逃。剩下的,便是任人宰割。
建政之初,为使自己的政权站稳脚跟,对资本家的“安抚”就成了这样“无奈的选择”。
在1949年3月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宣布:“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
在1949年9月21日由“一届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相当于临时宪法)中,明确规定:“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
这还不算,为了进一步稳住“资本家”和“私人企业主”,中共在短短的数月间多次重审:中国要先经过20年的资本主义过渡期,即新民主主义时期,再进入社会主义。
这是新生政权对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所有民众的公开宣示与庄严承诺!
当时正值“淮海战役”胜利,长江以北已在解放军控制之下,为防止天津的一些资本家逃离并转移资产,刘少奇代表毛泽东专门来到天津安抚,对其又是一连串的承诺,其中的“剥削有功”一说在文革中成了刘的滔天罪行。
资本家信以为真,从此干劲十足,全不知这只是当时的权宜之计:需要你们是暂时的。
至1952年,私有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已上升到80%左右,这无疑为当时全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而此时,“官僚资本”已完全收回国有;农村的“土改”业已完成;“镇反”运动杀了大量潜在的“敌人”;“五反”运动又使至少三分之一的私人企业主受到整治或警告;“朝鲜战争”更令中共在国际上扬眉吐气……
脚跟既已站稳,“安抚”戛然而止,“怀柔”过后紧接着是迅即翻脸,真可谓图穷匕见!
于是,“伟光正”立即转入了消灭私有制这一“崇高的理想”上。
1953年6月,“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隆重推出。此时离中共“20年不变”的承诺才过去不到4年!
对中国共产党寄予厚望。当时民族资本家成立了第三大党——民主联盟,中共为表示重视,
自己愿意当民主党派的一员,把政治协商会议当作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并且在五星红旗上给了民族资本家一星。
但是现在我们都知道,政治协商会议已经沦为过场,而中共实现了一言堂。
这个转变学过高中历史的都知道,所谓1956年,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由
『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标志。
那么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公私合营』,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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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有一定岁数的人都记得,早年走在大街上,常能看见街市店面之上有招牌,上书“公私合营XX工厂”、“公私合营XX商店”、“公私合营XX合作社”等等字样,只不过在当时,大部分人并不完全明白其中的含义和奥妙所在。
对于“公私合营”,今天的年轻人大概完全不知其为何物?即便是经历过文革的一代,恐怕提起来也是似是而非,一笔糊涂账。但对于那些从学校一路走来的人,相信对当年“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记忆犹新,因为那几乎是每次考试必考的内容。
这是一片崇尚“人定胜天”的土地,这是一个善于创造“奇迹”的国度。
倘若查看1949年以来官方主导的宣传,在长达75年中,人为制造出的、频繁的“艰难探索”,其结果总是“从胜利走向胜利”。其中,最值得“伟光正”夸耀的独特经验之一,便是通过运动的方式,在令人不可思议的短时间内就完成了一个国家的所有制改造。
但这只是宣传,真实的历史往往被篡改。
其实,“公”与“私”的关系大有讲究,特别是:如何看待两者?如何界定它们的边界?又怎样完成两者间的相互转换?这些都是天大的问题,既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宏观治理,又关系到家庭与个人的行为规范,容不得半点含糊。
但这些问题的解答,长期以来不是似是而非,就是漏洞百出,还常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可以断言:当今社会面临的所有重大问题和危机,都是由于“公”与“私”的关系长期混乱所导致的。
前些年有个段子,言一杨姓男子新婚不久,喜收藏。某日淘得一画,价格不菲,从此痴迷于画中人,终日端详研究,不思茶饭,更冷落了妻子。妻子不忿,与之交涉,无果,无奈之下趁其夫外出,私自携此画上了“鉴宝”。
在场专家观之,无不为之动容:此画画风独特,笔触细腻,所画人物栩栩如生,仪态万方,必出自大家之手。经鉴定,果然是某著名大家之真迹。
妻子在现场的一片赞扬声中大喜过望。当即有人开出高价欲收藏此画,但被她果断拒绝。关键时刻专家进言:此画价值连城,建议把它上交国家。
这位妻子闻听大骇,迅速收起画作,一句“我再考虑考虑”后,落荒而逃。
段子的结尾亮了!
将自己的财物上交国家,这是多年来宣传教育所倡导的“以国为家”的精神,早年的新闻时有报道,如:某人在自家地下挖出巨额财宝,无偿献给国家;某人在民国期间购得许多价值不菲的文物作收藏,但解放后全都捐献给了国家。国家还以一纸证书,名曰光荣……
如此这般境界自然非一般人所及,但不知叫好者、建言者如果自身拥有此物,可否能率先垂范?
若再认真追问一句:所言的“国家”究竟指谁?常说的“国有”又是何意?
回到那个段子,倘若国家真的瞄上了这件东西,岂有不上交的权利?别忘了,连你人都是国家的,都是“党”的!
进而,如果全体人民都是公有制国家的主人,那么这片土地上随处可见的自然资源、厂矿企业、物业交通、银行金融以及所有的一切是谁的?既属国家“公有”,是否也该有我们一份?如果有,凭据何在?人们又该怎样去分享资产的收益?
事实证明,这更像是痴人说梦,因为所谓“公有”,其实与老百姓毫无关系。
如今有一定岁数的人都记得,早年走在大街上,常能看见街市店面之上有招牌,上书“公私合营XX工厂”、“公私合营XX商店”、“公私合营XX合作社”等等字样,只不过在当时,大部分人并不完全明白其中的含义和奥妙所在。
对于“公私合营”,今天的年轻人大概完全不知其为何物?即便是经历过文革的一代,恐怕提起来也是似是而非,一笔糊涂账。但对于那些从学校一路走来的人,相信对当年“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记忆犹新,因为那几乎是每次考试必考的内容。
U1205P622T1D49273F25DT20090923102735 (1).jpg
众所周知,1949年以前的中华民国,是一个由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整个国家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依靠农民、工人和不同层次的资本家所支撑的,国民经济中有很大的比重都在私人手中,而私有财产是受到政府明令保护的。据统计,1949年时中国共有资本主义工业企业12.3万个,其生产总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3%!
这还不包括商业、服务业“私企”。
可是1949年之后仅几年,原本属于私人的东西,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都归了“国家”呢?原本财产的拥有者怎么就忽然变得一无所有了呢?统治者是如何做到的?
如今,过去的许多当事人已经作古,所剩的“过来人”也越来越少。但只要你拾起那段未经阉割的历史,冷静下来细心查看,还原真相;只要你的大脑不会像金鱼一样仅有七秒钟的暂留记忆,就一定会在统治者当年石破天惊的肆意妄为面前倍感震惊,接着便是如梦初醒。同时,你对今日所见的无数荒唐行径,也就不会感受到丝毫违和!
因为他们是同一个“伟光正”,所采用的手段如出一辙,整体上更是一以贯之!
作为当年“土地改革”和“公私合营”运动的共同参照,前苏联老电影《列宁在1918》中一段经典台词最能说明问题:
“苏维埃政权是稳固的,工人和农民建立这个政权是永久性的,谁也不能妄想要他开倒车。当你们这些富农(注:其实是农民)存在一天,就必须得要给我们粮食吃,你要不给就强迫你们给,你要用武力就消灭你们。这就是我给你的真理!”
不错,当统治者向治下的黎民百姓不容置疑地宣称“私有制是万恶之源”之时,也就为那些原本是个人所拥有的一切打上了“原罪”的记号!
于是,所有的抢劫与剥夺都拥有了正当性。
“需要我们是无奈的选择,消灭我们是崇高的理想。”向松祚这句名言中,“我们”说的就是“私企”。如果就用今天的这句话来概括当年“公私合营”的实质,不仅一点也不过时,更是精辟至极!
只是当年绝大多数人都被蒙在鼓里,难有这样的洞见。极少数有的,也早已望风而逃。剩下的,便是任人宰割。
建政之初,为使自己的政权站稳脚跟,对资本家的“安抚”就成了这样“无奈的选择”。
在1949年3月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宣布:“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
在1949年9月21日由“一届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相当于临时宪法)中,明确规定:“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
这还不算,为了进一步稳住“资本家”和“私人企业主”,中共在短短的数月间多次重审:中国要先经过20年的资本主义过渡期,即新民主主义时期,再进入社会主义。
这是新生政权对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所有民众的公开宣示与庄严承诺!
当时正值“淮海战役”胜利,长江以北已在解放军控制之下,为防止天津的一些资本家逃离并转移资产,刘少奇代表毛泽东专门来到天津安抚,对其又是一连串的承诺,其中的“剥削有功”一说在文革中成了刘的滔天罪行。
资本家信以为真,从此干劲十足,全不知这只是当时的权宜之计:需要你们是暂时的。
至1952年,私有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已上升到80%左右,这无疑为当时全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而此时,“官僚资本”已完全收回国有;农村的“土改”业已完成;“镇反”运动杀了大量潜在的“敌人”;“五反”运动又使至少三分之一的私人企业主受到整治或警告;“朝鲜战争”更令中共在国际上扬眉吐气……
脚跟既已站稳,“安抚”戛然而止,“怀柔”过后紧接着是迅即翻脸,真可谓图穷匕见!
于是,“伟光正”立即转入了消灭私有制这一“崇高的理想”上。
1953年6月,“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隆重推出。此时离中共“20年不变”的承诺才过去不到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