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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济会北大是吴今的杀人共犯 光明会清华是朱令的杀人共犯
发表于 : 2025年 8月 12日 12:10
由 guagua1220
#2 Re: 共济会北大是吴今的杀人共犯 光明会清华是朱令的杀人共犯
发表于 : 2025年 8月 12日 12:21
由 guagua1220
北大清华与吴今/朱令案在法律上的关联属于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多个人一起参与犯罪,并且都具有犯罪的故意,共同造成了危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意味着,要构成共同犯罪,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主体: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
主观:所有参与者都必须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并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客观:参与者的行为必须对共同犯罪结果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可以是直接参与犯罪行为,也可以是提供帮助或教唆等。
#3 Re: 共济会北大是吴今的杀人共犯 光明会清华是朱令的杀人共犯
发表于 : 2025年 8月 16日 00:42
由 guagua1220
清华大学的厚德载物是不存在的。
清华校训应该改为自私自利,厚颜无耻。
站内帖子:朱令案:孙维初中同桌张黎利在油管对清华大学的控诉(一)
#4 Re: 共济会北大是吴今的杀人共犯 光明会清华是朱令的杀人共犯
发表于 : 2025年 8月 16日 01:10
由 Rabboni
#5 Re: 共济会北大是吴今的杀人共犯 光明会清华是朱令的杀人共犯
发表于 : 2025年 8月 16日 01:23
由 guagua1220
像叔这样高度刑侦思维的大脑一看吴今的案发现场材料就知道这两个案子可以直接并案了。
#6 Re: 共济会北大是吴今的杀人共犯 光明会清华是朱令的杀人共犯
发表于 : 2025年 8月 16日 12:03
由 guagua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