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科学院网站公布了新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试行)》。新版《规范》规定院士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
院士和其它所有专业人士一样,都应该遵守学术规范。既然科学院已经规定了,院士们只能遵循。但是,规定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澄清。
在非本专业事务中,院士可不可以有不同的看法?所谓不同看法,一般是批评性的。如果有,可不可以表达出来?按照规定,是不可以公开表达的,那么私下可不可以表达?
私下表达的意见有被公开的风险。院士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不需要,院士就可以故意,或者与人合作,把不同意见公开发表出来。如果需要,那么规定应该就是禁止院士发表与本专业无关的学术意见,无论公开还是私下。
专业怎么区分?是区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是学科分类的大类,小类?还是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方向?作为例子,在医学门类中,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法医学,医学技术等专业类。基础医学院士可不可以发表有关中医学的学术意见?中医学和中药学呢?中医还细分为中医,蒙,藏,维,回等专业,这些专业之间呢?还有生物学院士可不可以发表关于医学的意见。生物学和医学差着学科门类呢。
交叉学科怎么办?学科交叉在不断形成,分化。生物学对医学的意见,是正在形成交叉学科呢?还是跨专业不负责任指手画脚呢?
如果院士禁止发表非专业意见了,其它专业人士是不是也应该有同样的规范,或者,惯例?至少,行业或者专业人员之外的人发表与专业相关的意见,就不应该受到尊重了。
科学是在批评讨论中发展的,事实也是在争论中建立的。任何专业方向的发展过程中,都需要广泛的参与,才能考虑到社会各方的需要,形成的技术,产品,服务,才更不容易出问题。
我支持每个人都应该在尊重事实和科学的基础上发言,不同专业的人士可以提供不同的视角,才能更全面地反应一个行业或者研究方向的发展前景。如果非专业人士,本行业之外人士的批评,要么不合法,要么被忽视,而专业人士对本专业总是持正面看法的。
如果没有外部的人提供不同的视角,那么如何保证专业意见的中立客观呢?既然批评不能来自外部,那么本专业的院士们,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在发表自身领域意见的时候,就有了新的要求,也就是他们必须必须提供客观中立的意见。要么必须有人专门研究风险和问题,充分争论,要么每个人都必须同时提供正反两方面的意见。提出一种良好愿景,就必须同时指出可能的风险,问题,和负面影响;列出一个成功案例,就必须同时列出一个失败案例。一个专业,行业,产品,研究方向,……,如果不能充分列举自己的问题,危害,潜在风险,就不能视为合格的,对社会有益专业,行业,……。
公众和决策者需要有充分的知情权。专业人士不能提供片面意见,诱导公众和决策者做出对本专业、行业有利,而最终危害全社会整体利益的决定。别人不许发表批评意见,专业就必须自己发表。
禁止院士公开发表非专业意见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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