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对应老买买提的军事天地,观点交锋比较激烈,反驳不留情面,请作好心理准备。因为此版帖子太多,所以新帖不出现在首页新帖列表,防止首页新帖刷屏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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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脱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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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司马脱楼主 »

NativeMan8080 写了: 2025年 9月 23日 10:18

既然您是专家,就好好掰扯掰扯。

台湾领土未定论来自于旧金山合约,但是两岸均未出席,因此有法理基础不承认该合约的内容,即日本仅放弃台湾,但是未授予任何一国。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由于中国的出席,因此是被两岸政权承认的,其归还台湾于中国是明确的。该中国是指当时的合法政府,即国民党政府。这正是二战结束国民党政府从日本人手中接管台湾的法理基础。美国确有官员提出台湾归属未定,但是从未有法律或者政策出台来正式明确其立场。鉴于美国官员的言论多变,且时常相互和前后矛盾,不应以个别官员在某些场合的言论为准。

二战后直到七十年代,中华民国政府一直是联合国内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之后被2758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取代意味着原先由ROC所拥有的权利义务一并移交给PRC。台湾既是ROC涵盖的领土,所以一并移交。这是PRC拥有台湾的法理基础。2758不提台湾是合理的,因为台湾与ROC其他领土相比并无特殊性。1996年民选仅打破了国民党专政,但是不能改变台湾的法律地位。即使修宪也不能改变的是:在法理上,PRC拥有台湾在先,台湾民主选举在后。后者仅改变政权的施政者,不改变政权性质。用赖总的公司论类比,就是总公司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从ROC拥有变成PRC拥有,那么之后作为分公司的TW无论内部人事如何变化,都改变不了其是总公司一部分的地位。若想从总公司脱离自立,得到总公司所有人,即PRC,的许可就是必需。商业上这种问题要经过利益交换来实现,那么TW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交换其独立呢?

最终只能由正式条约为准。

两个和约,蒋日和约、中日友好条约皆未能确权,实际上中日条约里面,日本仅仅表示执行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既没有谈及台湾领土也没有谈及台湾居民。相比蒋日合约还有退步,蒋日和约尚对台澎土著居民归属,做了明确认定。这也是蒋自己宣称台湾权利有利的一面,但国际法领土和居民是Territorial Principle属地原则,日本是可以放弃一部分居民身份,而且228事件削弱了身份转移的正当性,在战后居民自决的风潮下。

当96年台湾补上自决权后,在当前国际法下已无合法解决,仅仅是什么时候宣称的问题。江泽民中央掩耳盗铃搞的《反分裂法》,欺世盗名耳。

Unclemo(墨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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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Unclemo(墨叔) »

司马脱 写了: 2025年 9月 23日 07:29

台湾第一次直选正副总统前。

看前天谁发的,说大陆最好的时机是50年,个人作为半个砖家 :x ,最好和最后的窗口是1996年。那时候就是美国两大傻之一的文傻克林顿在位,正跃跃欲试开发中国14亿人矿,别忘了美国刚刚完全支持了中共在天安门的恢复人矿冷静的做法,紧接着是两大傻之一的武傻小布什和他傻爹继位,整个美国在东欧和苏联还有中东忙得不亦乐乎,几百万亿美元的无主资产在等待纽约伦敦巴黎来的新主人。美国没有动力、没有利益、和没有时间管台湾的事这是第一

第二,台湾领土未定论早而有之,中国两岸正统的政府对此颇多警惕,无论毛蒋,还是邓蒋,这个未定论法理上的确有诠释空间的,你确实可以说台湾地位未定,2758只解决了谁来代表中国,而中国的范围,台湾澎湖那块,要看最后的中日和约是否进行确权。犹豫蒋政府未能确权,所以台湾法权空置,这就实际上形成了蒋、台,我三家竞争局面,国际法里自大航海以来,未定的意思就是“先到先得”

那么怎么先到先得呢?一个是历史溯源中国抓住这个,一个是事实统治蒋家抓住这个,一个是居民自决,96年台湾正副总统直选台湾人抓住了这个。这个总统直选是蒋家将事实统治进行了转让形成,九六年台湾的直选同时完成法理上自决和事实统治,

非常令人失望的是,邓几个月后就过世已不能视事。当时中国正被江泽民管理,一个开创了中国历史最大的贪污时代的,仅仅进行东山岛两栖演习,发射几枚对地导弹,未能停止台湾走完其法理自决的过程,且未能震慑其事实统治的有效。我当时老师都被召回参加了对台军事演习,好家伙回来后脸都歪了,面瘫了好久,长时间演习被夜风吹的。

对当时的江泽民中央而言,两个选择,打断台湾获得法理地位的自决程序,逼迫其回到内战框架;或者,与美台联手,苏维埃倾覆后近水楼台认养中国那同样高达数百万亿的无主资产。

江泽民选了后者,在地缘政治上中国能获得的最好国际环境和最后法理窗口就此错过。台湾独立不可避免。

国民党代表的台湾世袭买办资本的利益,他们的钱并不在台湾,国民党希望以台湾民主自由管家的身份,把台湾民主自由洗脑后的肉盾民众卖给中国大陆,所以国民党政论普遍会描述台独分子狂妄无知,以及大陆政府的软弱天真,国民党是希望大陆把资本利益出让一部分给国民党,并且由国民党以台湾人上人的地位,鼓噪民主自由的手段继续统治台湾。

民进党代表的是台湾世袭地主乡绅的利益,世袭地主的土地资产带不出台湾,这些人惧怕被大陆打土豪分田地,终结自己家族上百年在台湾的世袭地位。他们就跟当年伺候日本人,老蒋小蒋一样,只要外来统治者没有登陆和站稳脚跟,就拼命散布仇恨和对立,把民众当成肉盾炮灰去争取自己的利益,直到日本人把糖业烟酒矿业航运,或者老蒋小蒋的国民党把地方治理权出让给他们之后,他们才会接纳日本人和老蒋小蒋,台湾世袭地主乡绅继续成为台湾人上人,实质继续世袭统治台湾各地方。

台湾这两个傀儡党派之所以可以互相永续轮替,因为代表的都是台湾世袭财阀乡绅阶级的利益,所以对台湾没有区别。这种设置的目的是通过傀儡党派各自分头去制造民意对立,煽动民斗民的方式,使得台湾中底层民众内部永远是一盘互相仇视对立的散沙,失去自然凝聚认同和行使清算权的力量,台湾中底层民众就被永远固化在社会底层,实质上达成台湾世袭财阀乡绅的永续独裁。所以,绝大多数台湾老百姓每次选举都会即感到对对手的仇恨升腾,又感到自己很无力,选谁都不好,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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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Unclemo(墨叔) »

司马脱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04:55

最终只能由正式条约为准。

两个和约,蒋日和约、中日友好条约皆未能确权,实际上中日条约里面,日本仅仅表示执行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既没有谈及台湾领土也没有谈及台湾居民。相比蒋日合约还有退步,蒋日和约尚对台澎土著居民归属,做了明确认定。这也是蒋自己宣称台湾权利有利的一面,但国际法领土和居民是Territorial Principle属地原则,日本是可以放弃一部分居民身份,而且228事件削弱了身份转移的正当性,在战后居民自决的风潮下。

当96年台湾补上自决权后,在当前国际法下已无合法解决,仅仅是什么时候宣称的问题。江泽民中央掩耳盗铃搞的《反分裂法》,欺世盗名耳。

台湾历史上伺候过荷兰人,大清朝,日本人,老蒋小蒋,以及后来的欧英美的驻台代表。谁在掌管台湾并不重要,台湾世袭财阀乡绅一直能熬到今天,不是要独立,也不是要去拼命,更不可能是追求所谓欧美式民主。他们要的是世袭地位和家族存活,根本不会去拼命抵抗和为了台湾独立而赌上一切。台湾独立了,他们世袭家族拼垮了,他们就从历史滚蛋了。台湾被征服了,他们还活着,就可以继续玩世袭财阀乡绅的游戏,他们还是台湾的人上人,这就是苏家,张家,辜家,蔡家,林家,几百个台湾世族大家在过去一二百年里能苟活到今天的底牌。普通台湾老百姓只是被用来充当肉盾炮灰的谈判筹码,不要把仇恨,民主,独立,等等这些洗脑鼓噪当成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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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NativeMan8080(3SQ) »

那就看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相关内容:“确认上述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这里的联合声明是指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其中规定:“日本国政府...,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接着看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可以领有之小岛在内。

而开罗宣言规定: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你可以讲宣言公告的法律效力低于条约,但是一旦被条约引用,其内容就具有了条约的效力,其法律地位不容置疑。

司马脱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04:55

最终只能由正式条约为准。

两个和约,蒋日和约、中日友好条约皆未能确权,实际上中日条约里面,日本仅仅表示执行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既没有谈及台湾领土也没有谈及台湾居民。相比蒋日合约还有退步,蒋日和约尚对台澎土著居民归属,做了明确认定。这也是蒋自己宣称台湾权利有利的一面,但国际法领土和居民是Territorial Principle属地原则,日本是可以放弃一部分居民身份,而且228事件削弱了身份转移的正当性,在战后居民自决的风潮下。

当96年台湾补上自决权后,在当前国际法下已无合法解决,仅仅是什么时候宣称的问题。江泽民中央掩耳盗铃搞的《反分裂法》,欺世盗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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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NativeMan8080(3SQ) »

另一个问题是关于自决的说法。

二战后只有民族自决,而没有你说的“居民自决”。民族自决适用于殖民地独立运动,而非任何独立国之内的少数民族。台湾人民之主体为汉族,ROC政权也是汉人政权,不存在殖民之说。要说压迫也是阶层压迫,而不是民族间的对抗。228不是民族起义,而是对抗同族暴政的暴动。

96年的确是民主转型的开端,但转变的是治理手段,而宪法未变,国土未变,甚至国号国旗也未变。认为96之后就是一个新台湾国的说法未免过于自作多情了。有任何一国承认台湾共和国吗?承认的也是中华民国好吧。在民国的后面坠上台湾二字可谓狗尾续貂,贻笑大方。

司马脱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04:55

最终只能由正式条约为准。

两个和约,蒋日和约、中日友好条约皆未能确权,实际上中日条约里面,日本仅仅表示执行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既没有谈及台湾领土也没有谈及台湾居民。相比蒋日合约还有退步,蒋日和约尚对台澎土著居民归属,做了明确认定。这也是蒋自己宣称台湾权利有利的一面,但国际法领土和居民是Territorial Principle属地原则,日本是可以放弃一部分居民身份,而且228事件削弱了身份转移的正当性,在战后居民自决的风潮下。

当96年台湾补上自决权后,在当前国际法下已无合法解决,仅仅是什么时候宣称的问题。江泽民中央掩耳盗铃搞的《反分裂法》,欺世盗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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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marclee »

"之后被2758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取代意味着原先由ROC所拥有的权利义务一并移交给PRC。"

这句话不是这么简单成立的。。。“取代”即“意味着。。。”。。。。这个语句的transition里面的窟窿太多了。。。
不是就那么轻飘飘避重就轻的一句话。。。

缩小一点狭义地说,只是“取代了”联大的代表席位而已。。。
当然可以稍微往大里说一点,但也大不了太多。。。大一点就有不少争论以至于到谬误。。。

NativeMan8080 写了: 2025年 9月 23日 10:18

既然您是专家,就好好掰扯掰扯。

台湾领土未定论来自于旧金山合约,但是两岸均未出席,因此有法理基础不承认该合约的内容,即日本仅放弃台湾,但是未授予任何一国。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由于中国的出席,因此是被两岸政权承认的,其归还台湾于中国是明确的。该中国是指当时的合法政府,即国民党政府。这正是二战结束国民党政府从日本人手中接管台湾的法理基础。美国确有官员提出台湾归属未定,但是从未有法律或者政策出台来正式明确其立场。鉴于美国官员的言论多变,且时常相互和前后矛盾,不应以个别官员在某些场合的言论为准。

二战后直到七十年代,中华民国政府一直是联合国内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之后被2758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取代意味着原先由ROC所拥有的权利义务一并移交给PRC。台湾既是ROC涵盖的领土,所以一并移交。这是PRC拥有台湾的法理基础。2758不提台湾是合理的,因为台湾与ROC其他领土相比并无特殊性。1996年民选仅打破了国民党专政,但是不能改变台湾的法律地位。即使修宪也不能改变的是:在法理上,PRC拥有台湾在先,台湾民主选举在后。后者仅改变政权的施政者,不改变政权性质。用赖总的公司论类比,就是总公司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从ROC拥有变成PRC拥有,那么之后作为分公司的TW无论内部人事如何变化,都改变不了其是总公司一部分的地位。若想从总公司脱离自立,得到总公司所有人,即PRC,的许可就是必需。商业上这种问题要经过利益交换来实现,那么TW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交换其独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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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pspsps(PSPS) »

NativeMan8080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0:08

另一个问题是关于自决的说法。

二战后只有民族自决,而没有你说的“居民自决”。民族自决适用于殖民地独立运动,而非任何独立国之内的少数民族。台湾人民之主体为汉族,ROC政权也是汉人政权,不存在殖民之说。要说压迫也是阶层压迫,而不是民族间的对抗。228不是民族起义,而是对抗同族暴政的暴动。

96年的确是民主转型的开端,但转变的是治理手段,而宪法未变,国土未变,甚至国号国旗也未变。认为96之后就是一个新台湾国的说法未免过于自作多情了。有任何一国承认台湾共和国吗?承认的也是中华民国好吧。在民国的后面坠上台湾二字可谓狗尾续貂,贻笑大方。

话虽如此,但台湾民主转型后,大陆再想和平统一台湾,就要过台湾民意这一关。以大陆的表现,台湾人会公投赞成统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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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皇军不抢粮 »

NativeMan8080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09:44

那就看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相关内容:“确认上述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这里的联合声明是指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其中规定:“日本国政府...,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接着看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可以领有之小岛在内。

而开罗宣言规定: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你可以讲宣言公告的法律效力低于条约,但是一旦被条约引用,其内容就具有了条约的效力,其法律地位不容置疑。

具有个屁。条约规定移交时间,政府确认签字。日本向中国移交台湾主权发生在什么时候?谁和谁签字认定?

没有?交个鸡吧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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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NativeMan8080(3SQ) »

台北和约第四条:“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卽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这里自然包括马关条约(由代表中国的清帝国和日本签订)。清帝国已亡,由中华民国继承,故可接受马关条约所割让之台澎。

第十条:“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爲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 即承认台澎居民为中华民国之国民。日本放弃台澎,也即放弃台澎之居民。但是如果不是承认台澎属于中华民国,则在条约中不必写明其为中华民国之国民。

所以在当前国际法下,基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或者台北和约,台澎属于中国都没有法律问题。

司马脱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04:55

最终只能由正式条约为准。

两个和约,蒋日和约、中日友好条约皆未能确权,实际上中日条约里面,日本仅仅表示执行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既没有谈及台湾领土也没有谈及台湾居民。相比蒋日合约还有退步,蒋日和约尚对台澎土著居民归属,做了明确认定。这也是蒋自己宣称台湾权利有利的一面,但国际法领土和居民是Territorial Principle属地原则,日本是可以放弃一部分居民身份,而且228事件削弱了身份转移的正当性,在战后居民自决的风潮下。

当96年台湾补上自决权后,在当前国际法下已无合法解决,仅仅是什么时候宣称的问题。江泽民中央掩耳盗铃搞的《反分裂法》,欺世盗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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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NativeMan8080(3SQ) »

说的就是联大的席位。联大代表权是在国际上行使主权的前提基础。一个无法行使的主权是没有意义的。

只要承认是取代,那么就是权利义务的转移,没有疑义的空间。

marclee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0:27

"之后被2758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取代意味着原先由ROC所拥有的权利义务一并移交给PRC。"

这句话不是这么简单成立的。。。“取代”即“意味着。。。”。。。。这个语句的transition里面的窟窿太多了。。。
不是就那么轻飘飘避重就轻的一句话。。。

缩小一点狭义地说,只是“取代了”联大的代表席位而已。。。
当然可以稍微往大里说一点,但也大不了太多。。。大一点就有不少争论以至于到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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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NativeMan8080(3SQ) »

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在法理上PRC有权,何时以及如何行使是今后要解决的事。

pspsps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0:32

话虽如此,但台湾民主转型后,大陆再想和平统一台湾,就要过台湾民意这一关。以大陆的表现,台湾人会公投赞成统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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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NativeMan8080(3SQ) »

全世界都归您的大日本帝国,好了吧?

好好的,别捣乱了,啊?

皇军不抢粮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0:33

具有个屁。条约规定移交时间,政府确认签字。日本向中国移交台湾主权发生在什么时候?谁和谁签字认定?

没有?交个鸡吧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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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pspsps(PSPS) »

NativeMan8080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0:52

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在法理上PRC有权,何时以及如何行使是今后要解决的事。

PRC从未统治过台湾,而中华民国先占台湾,并且实施了有效统治80年,所以除非武力攻占,PRC无法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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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NativeMan8080(3SQ) »

你前三句都对,后面两句得看国际政治。

pspsps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0:56

PRC从未统治过台湾,而中华民国先占台湾,并且实施了有效统治80年,所以除非武力攻占,PRC无法统一

mar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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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marclee »

“只要承认是取代,那么就是权利义务的转移,没有疑义的空间。”

这个“权利和义务”是十分需要定义的。。。如按联大的定义是定义域很狭小的。。。
解决不了这个贴主的主题,解决不了“台湾”问题。。。

NativeMan8080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0:50

说的就是联大的席位。联大代表权是在国际上行使主权的前提基础。一个无法行使的主权是没有意义的。

只要承认是取代,那么就是权利义务的转移,没有疑义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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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C919 »

条约都是过时的, 只有实力是永恒的检验标准。

皇军不抢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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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皇军不抢粮 »

NativeMan8080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0:55

全世界都归您的大日本帝国,好了吧?

好好的,别捣乱了,啊?

大日本放弃台湾,没有给中华民国,更没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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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皇军不抢粮 »

C919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2:12

条约都是过时的, 只有实力是永恒的检验标准。

你鳖不是领先的一逼,吊打我帝了吗?

buxuci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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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buxucixing »

1945年日本是無條件投降, 所以日本没资格谈任何条件, 一切是戰勝國說了算. 當時中國的要求是收回台灣, 而日本無條件投降了, 这就说明日本接受了中国的所有要求和主张, 包括中国收回台湾. 於是一切照中國說的算, 日本投降那一刻中國就法理上收回了台灣. 國軍士兵踏上台灣, 說明中國不單法理上, 而且事實上收回了台灣. 此後台灣歸屬再無疑問. 從此不再需要啥國際條約来决定台湾的归属, 台灣屬於大多數中國人及其後代. 再签啥条约只是锦上添花地再次复述一下这个事情而已, 没有其他条约这个事情依然成立.

皇军不抢粮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2:18

大日本放弃台湾,没有给中华民国,更没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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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Re: 中国解决台湾的最后的法理窗口是1996年

帖子 皇军不抢粮 »

buxucixing 写了: 2025年 9月 24日 13:40

1945年日本是無條件投降, 所以日本没资格谈任何条件, 一切是戰勝國說了算. 當時中國的要求是收回台灣, 而日本無條件投降了, 这就说明日本接受了中国的所有要求和主张, 包括中国收回台湾. 於是一切照中國說的算, 日本投降那一刻中國就法理上收回了台灣. 國軍士兵踏上台灣, 說明中國不單法理上, 而且事實上收回了台灣. 此後台灣歸屬再無疑問. 從此不再需要啥國際條約来决定台湾的归属, 台灣屬於大多數中國人及其後代. 再签啥条约只是锦上添花地再次复述一下这个事情而已, 没有其他条约这个事情依然成立.

张嘴战胜国说了算。战胜国是美国。美国出钱出力出人。最后攻入日本占领日本的也是美国。和你中国没有一根逼毛关系。

所以美国说台湾主权地位未定,那就是未定……

不服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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