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Re: 逻辑能力低下,导致很多人不真正理解“言论自由”
解雇是雇主的个人行为,不是政府的啊。楼主顶楼不是解释了什么叫言论自由吗?那是约束公民和政府之间关系的。不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警察上门训诫李文亮代表政府行为。美国有人因为类似行为--只是在朋友圈发了某种新型疾病预警--就被警察上门训诫吗?
解雇是雇主的个人行为,不是政府的啊。楼主顶楼不是解释了什么叫言论自由吗?那是约束公民和政府之间关系的。不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警察上门训诫李文亮代表政府行为。美国有人因为类似行为--只是在朋友圈发了某种新型疾病预警--就被警察上门训诫吗?
抡圆了抽傻逼
那也要在法律框架里。说明法律允许对言论进行打击。
ridgway 写了: 2025年 9月 18日 13:51解雇是雇主的个人行为,不是政府的啊。楼主顶楼不是解释了什么叫言论自由吗?那是约束公民和政府之间关系的。不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警察上门训诫李文亮代表政府行为。美国有人因为类似行为--只是在朋友圈发了某种新型疾病预警--就被警察上门训诫吗?
那要看具体什么言论了,言论自由当然不是无限制的随便怎么胡说八道都可以。也不是非黑即白,A国有100%言论自由,B国100%没有言论自由。而是有程度差异。中国是国际公认的言论自由保障比较差的国家,而美国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比中国强得多的多。
前半部说的不错。后半部你就是那么讲,让你举个实例也找不出。
ridgway 写了: 2025年 9月 18日 13:59那要看具体什么言论了,言论自由当然不是无限制的随便怎么胡说八道都可以。也不是非黑即白,A国有100%言论自由,B国100%没有言论自由。而是有程度差异。中国是国际公认的言论自由保障比较差的国家,而美国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比中国强得多的多。
你这么喊口号没有信息量啊。
李文亮不就是最好实例?你在美国朋友圈里发个李文亮那样的预警,根本不会遭到警察上门训诫的待遇.
又转回去。回去读一遍就好。
同样的行为,在中美会遭致不同的后果,就说明了中国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打压远超美国。
正好反了。解雇就没饭吃了,听别人说两句算个啥?
你麻痹
Twitter是私人又不是政府
你当时建账户读了条约吗?
人家私人有权关你帐户
就像这个烂粪坑版一样 有权删你贴 封你人
你不服就别来
警察训诫代表政府行为,雇主解雇是雇主个人行为。再说在中国你也不能保证类似言论肯定雇主不会解雇。比如你在美国骂了黑人犹太人被解雇,在中国你骂了新疆人西藏人河南人一样可能会被解雇。
那是中国,美国有失业金,不上班也很爽
Mynight 写了: 2025年 9月 18日 11:08打个比方,如果你色眯眯盯着人家老婆,对人家老婆污言秽语,法律不会制裁你,但是不保证人家老公不会打你一顿。
“言论自由”只是保证你不会“因言获罪”,而不是保证你不会因为触怒公众的言论不被道德惩罚,其中就包含雇主因为惹众怒的言论对企业形象的损害而终止雇佣关系。
针对Kirk遇刺的幸灾乐祸言论,并没有人因此被警察逮捕,说明他们“言论自由”的公民权利是得到了保护的,至于被解雇,那是雇主的合法权利,雇主有权利解雇损害公司形象的人,而这个“损害公司形象”是由雇主定义的,雇主收到了大众的举报,就犹如收到投诉,因此解雇是合理合法的。就如一句俗语“在美国,你可以随便骂总统,但是你不能骂老板”。
只要“爱党”,就可以在中国网络随意骂人侮辱他人不受惩罚的五毛么,他们眼中的“言论自由”只是针对无辜个体的谩骂权,而不是对政府工作的批评建议权,混淆概念,在国内蒙蔽老百姓,大喊“骂Kirk被解雇,你看,美国也没有言论自由”,闭口不谈无数成天骂美国执政党骂川普甚至于焚烧美国国旗的还活得好好的,让中国老百姓分不清什么才是真正的“言论自由”。
任何个人自由,都不应该以伤害他人为目的,法律之外,还有道德,法律只保障你不会因言获罪,绝不保障你不为人渣发言人人喊打。
与逻辑无关,而是层次低,难以理解高层次的思维
告诉我你平时挣多少,失业金多少能领多长时间,你怎么就爽了?
Mynight 写了: 2025年 9月 18日 12:04批评老板和“骂老板”是两码事。
因为“批评老板”被解雇,其实是非常强的Case,因为这里面涉及到逻辑通顺的“打击报复”嫌疑,而民事诉讼,不是无罪推定,需要被告自己证明“不是因为打击报复”。这个很难自证。
而“谩骂”就不同了,直接违反公司行为规范,是合理的解雇理由。
批评老板,要看你批评的内容是啥。如果是关于公司的经营策略的,老板当然可以因为理念不同把你解雇。
民间有反对的谁也管不了,但是用行政力量就不对了,否则将来换人了是不是又得清算,这么搞下去还有止境没?
superdsb 写了: 2025年 9月 18日 14:11你麻痹
Twitter是私人又不是政府
你当时建账户读了条约吗?
人家私人有权关你帐户
就像这个烂粪坑版一样 有权删你贴 封你人
你不服就别来
放屁。所有社交媒体采取一致行动当然可以被解读为政府行为
你明知大家口中的“言论自由”是广义上的“言论自由”,并不是指宪法/法律层面上的“言论自由”。。。
憋国的“言论自由”当然是和灯塔国的“言论自由”没法比,但这些年大家感慨的是灯塔国好像其实也没什么“言论自由”。。。
如果以你的逻辑,其实憋国那些政府限制“言论自由”的行为(包括警察训诫李文亮)基本也都有憋国法律依据的
Mynight 写了: 2025年 9月 18日 11:08打个比方,如果你色眯眯盯着人家老婆,对人家老婆污言秽语,法律不会制裁你,但是不保证人家老公不会打你一顿。
“言论自由”只是保证你不会“因言获罪”,而不是保证你不会因为触怒公众的言论不被道德惩罚,其中就包含雇主因为惹众怒的言论对企业形象的损害而终止雇佣关系。
针对Kirk遇刺的幸灾乐祸言论,并没有人因此被警察逮捕,说明他们“言论自由”的公民权利是得到了保护的,至于被解雇,那是雇主的合法权利,雇主有权利解雇损害公司形象的人,而这个“损害公司形象”是由雇主定义的,雇主收到了大众的举报,就犹如收到投诉,因此解雇是合理合法的。就如一句俗语“在美国,你可以随便骂总统,但是你不能骂老板”。
只要“爱党”,就可以在中国网络随意骂人侮辱他人不受惩罚的五毛么,他们眼中的“言论自由”只是针对无辜个体的谩骂权,而不是对政府工作的批评建议权,混淆概念,在国内蒙蔽老百姓,大喊“骂Kirk被解雇,你看,美国也没有言论自由”,闭口不谈无数成天骂美国执政党骂川普甚至于焚烧美国国旗的还活得好好的,让中国老百姓分不清什么才是真正的“言论自由”。
任何个人自由,都不应该以伤害他人为目的,法律之外,还有道德,法律只保障你不会因言获罪,绝不保障你不为人渣发言人人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