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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野的《人妻约会指南》没人讨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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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Re: 李新野的《人妻约会指南》没人讨论吗?
就是教唆索男如何勾引良家,有请GPT来批判一番。
《当代风月怪现状之一:网海人妻约会指南记》
近岁网海之中,多奇文怪说,所谓“人妻约会指南”者,尤为一时谈资。余初闻其名,惊曰:“嗟乎!此岂古人《女诫》之流乎?抑《金瓶梅》之流乎?” 遂检其文,盖乃一编轻薄语耳。作者自号风流博士,实则以下流为高谈,以淫亵为风雅,笔笔自炫情场阅历,句句皆夸心术精微。观之使人莞尔,噫,此真所谓“学不逮古,而情有余滑”也。
彼时读者众矣。或拍案叫绝曰:“真知人情者也!” 或击掌大笑曰:“人间清醒不过如此!” 唯独余独摇首叹曰:“此风若炽,男女将何以为情?人伦将何以为本?”
夫人间至情,本以相敬相惜为贵;今之文士,反以诱人妻为能,欺情义以为智,诡谲以为才,岂非倒置黑白乎?
余尝见其文之注脚曰:“此非倡淫,乃揭伪。”然揭伪而以伪行之,是犹盗火以照明,终必自焚耳。世人好奇,往往以轻薄为聪明,以放荡为自由,以无耻为真性情,不知此皆文以载病也。
噫!二十年目睹怪现状,至此尤怪。古有《风月宝鉴》以劝戒,今有《人妻指南》以挑逗;古人以情化欲,今人以欲名情。彼自谓解构伦理,实则重构下流;自号“人性学家”,实为“情欲推销员”。
余有诗以记之:
风月无边人自困,
情场有术道皆空。
指南写到忘天理,
还道斯文不近风。
#7 Re: 李新野的《人妻约会指南》没人讨论吗?
datoumao 写了: 2025年 11月 2日 00:56就是教唆索男如何勾引良家,有请GPT来批判一番。
《当代风月怪现状之一:网海人妻约会指南记》
近岁网海之中,多奇文怪说,所谓“人妻约会指南”者,尤为一时谈资。余初闻其名,惊曰:“嗟乎!此岂古人《女诫》之流乎?抑《金瓶梅》之流乎?” 遂检其文,盖乃一编轻薄语耳。作者自号风流博士,实则以下流为高谈,以淫亵为风雅,笔笔自炫情场阅历,句句皆夸心术精微。观之使人莞尔,噫,此真所谓“学不逮古,而情有余滑”也。
彼时读者众矣。或拍案叫绝曰:“真知人情者也!” 或击掌大笑曰:“人间清醒不过如此!” 唯独余独摇首叹曰:“此风若炽,男女将何以为情?人伦将何以为本?”
夫人间至情,本以相敬相惜为贵;今之文士,反以诱人妻为能,欺情义以为智,诡谲以为才,岂非倒置黑白乎?余尝见其文之注脚曰:“此非倡淫,乃揭伪。”然揭伪而以伪行之,是犹盗火以照明,终必自焚耳。世人好奇,往往以轻薄为聪明,以放荡为自由,以无耻为真性情,不知此皆文以载病也。
噫!二十年目睹怪现状,至此尤怪。古有《风月宝鉴》以劝戒,今有《人妻指南》以挑逗;古人以情化欲,今人以欲名情。彼自谓解构伦理,实则重构下流;自号“人性学家”,实为“情欲推销员”。
余有诗以记之:
风月无边人自困,
情场有术道皆空。
指南写到忘天理,
还道斯文不近风。
这个李新野是国内的?军版也有人写过回国包二奶指南之类是吗……好像版上说起过。好像都符合上次dzeko转过的国内流行的性压抑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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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Re: 李新野的《人妻约会指南》没人讨论吗?
冷静下来想想,他的逻辑还是有漏洞的地方,尤其“与人妻交往的道德分析”小节。
他说:“首先,很大一部分单身男性,因为成本太高无法结婚甚至无法有性生活。他们有权力用合法的方式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 这句话看似没错,但是这个逻辑的前提是,人的性生活是一项与生俱来的权利,就像人的安全、自由、选举权、私有财产保障等,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权利。我觉得似乎没有法律法规会明确这样写出来?或者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对此有解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娼妓是不是应该考虑合法?政府是不是应该兜底保障光棍娶老婆?所以这句话的逻辑似乎是不通的。
在法律赋予人权利与法律禁止人行为之间,有一个广阔地带叫做公序良俗。一定不会有任何法律法规明确对婚姻出轨行为进行保护,不会有法律法规说人们拥有出轨的权利。准确的说法是,法律不禁止人们出轨。在法律或者政策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所以从道德上讲,与人妻发生性关系、出轨,损害了人妻老公利益,虽然这个利益不受法律的硬性保护,但是:一、公序良俗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法规性质;二、道德层面,他们属于典型的损人利己。
他说:“而唯一似乎受损的苦主们,他们以为受损的权利,真的有任何支持吗?有任何法律还是道德,认为一个女的只要领证,就要称为配偶的附庸,丧失自由吗?”苦主们受损的权利(利益)有道德支持的,如我上述所论。将女性对婚姻忠诚说成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庸,这也是偷换概念,附庸的意思全面、严格得多,婚姻中的道德与附庸不附庸根本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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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Re: 李新野的《人妻约会指南》没人讨论吗?
最基本的原则 是 不碰女人。
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允许部分女人碰我。反之,对女人也一样,不碰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