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炒手 写了: 2025年 9月 21日 23:40
放弃美国公民,CAPITAL GAIN NO TAXES。。。你就挣大了。不放弃的话,可以死抱至死钱最后自己没花给别人花了,或者像我这样。。税不是买卖的考虑。。。该卖的还是要卖,毫不犹豫地卖.. 其他就是搬到无州税州然后尽快搞ROTH CONVERSION。。。
这样是不可行的。放弃美国公民前,很有可能要按把所有资产出售来补税。
美国为了防止高净值人士通过放弃身份来规避税收,设立了专门的“离境税”(Exit Tax)规定。
下面我将为您分步解析这个问题的逻辑。
第一步:是否为“长期居民”?
首先,这些规定仅适用于“长期居民”(Long-Term Resident)。美国税法定义“长期居民”为:在过去15个税务年度中,至少有8年是美国合法永久居民(持有绿卡)的个人。
如果该绿卡持有者不满足“8年”的居住要求:那么他通常不被视为“长期居民”。在这种情况下,当他放弃绿卡成为非居民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后,再卖出美国股票,通常不需要向美国缴纳资本利得税。(前提是这些收益与在美国的贸易或业务无关,且该个人当年在美国停留未超过183天)。
如果该绿卡持有者满足“8年”的居住要求:那么他必须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判断,看自己是否属于“涵盖弃国者”。
第二步:是否为“涵盖弃国者”(Covered Expatriate)?
如果该人士是“长期居民”,那么在放弃绿卡时,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任何一个,就会被归类为“涵盖弃国者”:
净资产测试(The Net Worth Test):
在放弃绿卡之日的个人全球净资产达到或超过 200万美元。
年均所得税责任测试(The Average Annual Net Income Tax Liability Test):
在放弃绿卡前的5个税务年度里,年均净所得税额超过一个特定数额。这个数额每年会根据通货膨胀调整,例如2024年的标准是 $190,000美元。
税务合规测试(The Tax Compliance Test):
未能书面证明自己在放弃绿卡前的5年内,已经遵守了所有美国联邦税法的义务(例如,按时申报所有应报的税表,包括所得税、FBAR等,并缴清所有税款)。
两种截然不同的税务后果
现在,根据上述判断,会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
情况 A:如果您不是“涵盖弃国者”
您不需要缴纳“离境税”。
在您正式放弃绿卡,身份变为非居民外国人之后,您再卖出股票所产生的资本利得,通常无需向美国缴税。
您仍然需要提交最后的美国税表,以及关键的 Form 8854 (Initial and Annual Expatriation Statement) 来向国税局(IRS)证明您不属于“涵盖弃国者”。
情况 B:如果您是“涵盖弃国者”
这种情况就非常复杂了,您将面临“离境税”(Exit Tax):
视同出售(Mark-to-Market Regime):美国税法会视同您在放弃绿卡的前一天,以当时的市场公允价值(Fair Market Value)出售了您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包括股票、房产、公司股份等)。
计算资本利得:基于这个“视同出售”的价格,计算出您的“未实现资本利得”。
缴纳资本利得税:您需要为这些“视同产生”的资本利得缴税。不过,法律提供了一个资本利得免税额(每年调整,2024年为$866,000美元)。只有超过这个免税额的部分才需要缴税。
例子:假设您有1,500,000的未实现股票收益。在扣除约866,000的免税额后,您需要就剩余的约$634,000收益缴纳资本利得税,即使您此刻并未真正卖出任何股票。
未来卖出时的影响:因为您已经在放弃绿卡时为这部分收益“预缴”了税,所以这些股票的成本基础(Cost Basis)会调整为“视同出售”时的市场价。当您未来作为非居民外国人真正卖出这些股票时,只需为放弃绿卡之后新产生的增值部分缴税(根据您所在国家的税法规定),而无需再向美国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