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查树勋被列入“管”的名单。1951年1月后,从上到下捕杀反革命分子的进度加快,他被升格为“关”的对象。镇压人员组织村里人揭发其罪行,可他一贯行善积德,对村民友好,且年年资助穷人,所以没有一个人控诉他。最后邻村一个残匪揭发他窝藏枪支。于是,他进入“杀”的名单。给他罗织的罪名有抗粮、窝藏土匪、图谋杀害干部等。
1951年4月26日,查树勋被从监狱里拉出来,对照姓名、照片后,不换衣服,不赏酒饭,五花大绑甩上刑车,即开向袁花镇查树勋所办的龙头阁小学的操场。到达操场后,4人一批,立即枪毙。金庸继母事后才知道消息,强忍泪水来收尸,只见丈夫横尸操场边的田埂上,身下一滩血。妻儿们把遗体拉回家,连夜掩埋,不敢留有坟头。
顾秀英坚信丈夫是无辜的,在丈夫死后的30多年里,多方申诉,为其平反而奔走。
1981年7月18日,邓小平同志会见金庸,向金庸道歉,微笑着说:“团结起来向前看!”金庸点点头,说:“人入黄泉不能复生,算了吧!”
邓小平接见金庸之后,浙江省海宁县委、县政府与嘉兴市委统战部、市侨办联合组织调查组,对金庸之父查树勋的案件进行了复查,发现是件错案冤案,遂由海宁县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查树勋无罪,给予平反昭雪。
1985年7月23日海宁县人民法院就查树勋重判案的《刑事判决书》云:“原判认定查树勋在解放后抗粮不交,窝藏士匪,图谋杀害干部以及造谣破坏等罪行,均失实。至于藏匿枪支一节,情节上与原判的认定有很大出入。本庭认为,原判认定查树勋不法地主罪的事实不能成立,判处查树勋死刑属错杀。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判决如下:撤销海宁县人民法庭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第134号刑事判决,宣告查树勋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