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H12$F+vu 写了: 昨天 15:04
哥当然对,同样的话从蘑菇头嘴里讲出来,意思就变了,比如他说要清理非法移民,字面上当然对,结果他是要针对合法移民
米弟的选举程序就是为了垄断与独裁的,就是设计成只能存在两党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国会有100席,一场选举,三个党得票45%,40%,15%,明显应该是三党占45、40、15席,无一党过半,两个40多席的大党都必须顾及小党的利益诉求才能过半。
但按米弟的做法,100个席位得一个个的选。一次选一个,那就只能存在两党,第三党15%的得票率毫无胜算。如果一次选两个席位,那么理论上可能存在第三个党。如果一次选三个席位,理论上可能存在四党。一次选几百个席位,理论上可以存在上百个党。
白宫有总统副总统两个行政首脑,国会有几百个席位,但不论是什么选举,都只能只选一个。。。为了只能选一个,副总统可以变成总统的附庸,白送
两党有什么不好呢?因为两方博弈,是经典的零和博弈,你输就是我赢,两方必然无法妥协与合作,必然是越来越走极端。而哪怕多一个党,三方博弈就完全变了,就像三国,谁都无法走极端,必须合纵连横的理性博弈
你这个分析最大的问题,是把“第三党很难成功”和“第三党根本不能成功”混成了一回事。
美国的单一选区、赢家通吃,确实非常有利于民主党和共和党,这一点我完全同意。第三党全国拿了不少票,却可能换不来多少席位,这个制度问题完全可以批评。
但你说“一个席位一个席位选,所以只能存在两党”,这个结论不成立。
美国历史上第三党是真的拿到过国会议席,而且不是偶尔一个。美国众议院自己的历史资料显示,1913年的众议院有9名Progressive和1名Independent;1915年还有6名Progressive、1名Prohibitionist和1名Socialist;1923年还有2名Farmer-Labor和1名Socialist。甚至到1930年代,众议院里仍然有Progressive、Farmer-Labor、American Labor等第三党议员。
而且这不是“一百年前的特殊情况”。近年美国参议院依然有独立人士当选,比如Bernie Sanders和Angus King。两个人都是Independent身份,而且都不是只当了一届,而是连续多年当选。
所以准确的说法应该是:
美国制度不是规定“只能有两个党”,而是让第三党很难把选票转换成大量席位。
这两个说法差别非常大。
你举的45%、40%、15%的例子,其实是在比较两种不同的选举制度。
如果100个席位是一个全国性的大选区,然后实行比例代表制,那当然可以45、40、15分配。
但美国是把选民划成一个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一个人。假设100个选区里,第三党每个地方都只有15%,它全国可以拿到15%的票,却可能一个席位都没有。
这说明的是单一选区制对第三党的结构性不利,而不是证明“美国为了独裁,所以故意规定只能两个党”。
实际上美国历史本身就证明两党结构不是不可改变的。今天的共和党本身就是19世纪中期崛起的新党。它不是美国建国时就存在的“两个合法党之一”。
所以“两党制”更准确地说是美国选举制度长期运行形成的一种政治均衡,而不是法律写着“只能民主党和共和党”。
还有一点,你说“三党就一定会迫使各方合作,两党就是零和博弈”,这个也不成立。
首先,“两党竞争”不等于“零和博弈”。零和博弈的意思是你得到多少,我就必然损失多少,总收益是零。但现实政治根本不是这么简单。两党完全可以在一个议题上各退一步,最后双方都得到一部分自己想要的东西,甚至整个社会都从中受益。美国国会大量法律本来就是两党议员共同投票通过的。
反过来,三党也不等于一定会更理性、更合作。
你那个45%、40%、15%的例子里,15%的小党确实可能成为关键少数,逼着两个大党谈判。但它也可能反过来利用自己的关键地位提出非常高的条件;也可能出现两个党联合起来排斥第三党;甚至可能三个党互相否决,最后谁都组不成稳定多数。
所以“三党=合纵连横、理性合作”,同样不是必然结果。
多党制解决的是代表性问题,不是自动解决政治对立的问题;两党制的问题是第三方代表性差、赢家通吃,也不意味着两党之间就只能你死我活。
美国两党内部本身就有很多派系,很多重大政策争议其实首先就是党内博弈。共和党内部不同派别之间的分歧,有时候甚至比某些跨党派议员之间的分歧还大。
所以如果你要批评美国,我反而赞成你把话说得更准确:
美国的单一选区制度严重偏向两大党,第三党的选票很难转化成相应的国会议席,这是美国选举制度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
但从这里直接跳到:
“美国选举制度就是为了垄断和独裁,第三党根本没有胜算。”
这就把“制度性劣势”说成了“制度性禁止”,事实并不是这样。
甚至2024年总统大选也不是只有Trump和Harris两个人。FEC公布的正式结果里,Chase Oliver、Jill Stein、Cornel West等第三党或独立候选人都参加了选举,而且他们的票全部被统计。Oliver最终约65万票,Stein约86万票,其他候选人也有自己的选票。
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第三党不存在”,而是:
第三党可以参选,可以拿票,甚至可以当选;但美国的选举制度让它很难把分散在全国的支持率转换成大量议席。
这个问题值得认真讨论,甚至完全可以主张美国改成比例代表制、多席位选区或者其他制度。
但把这个制度缺陷直接等同于“美国和中共的选举没区别”,就把完全不同层次的问题混在一起了。
一个是存在真实竞争,但选举规则严重偏向两大党;
另一个是是否存在通过全国性政党竞争来争夺最高执政权的机制。
可以批评美国的两党制,甚至可以认为它不够代表选民,但不能因为它不是你认为最理想的选举制度,就说它和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政治制度“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