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写了: 2023年 4月 22日 04:10
除了二战时期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还需要注意以下:
(1)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2758号决议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驱逐蒋介石集团出联合国,这是几乎所有存在的国家普遍认可的一个中国原则以及谁是他们认可的“中国”合法政府。
(2)CCP不是1945年才成立的,它也参与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也具有分享二战胜利成果的资格。民国究其根本,是共产党作为拥有武装力量的半在野党甚至是参政党存在的政府,这也是为什么PRC会尊孙中山和毛泽东两个国父的原因。ROC在台湾是非法治权,而PRC早已经被世界和中国自己的法统和绝大多数国民认可,并拥有对台湾的主权。
(3)国共内战从来没有过停战这一说,不过是台湾海峡是条天然屏障,互相主张而已。
这些当然,都得靠实力来支撑,中美建交以前就只能靠对金门炮击来维持中国内战的状态,而中美建交后,中华民国在台湾处于不被认可的状态,就慢慢放松了这一点,似乎给世界一种“国共内战”已停战的错误印象。
PRC对台湾的主权的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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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PRC对台湾的主权的法理依据
司马脱 写了: 2023年 4月 21日 22:11
Re: 看了下秦刚外长对台湾问题的阐述,他引用了二战秩序和开罗宣言,恐怕意味着中共在台湾问题上被逼入死角。
我们注意到秦刚之前的外长,主管外事的国务委员对台湾问题的阐述上不直接引用具体法条,无论国际法还是国内法。
假设一下如果现在还是中华民国,其对台湾的法理依据是否充分。日本战败后放弃其本州四岛之外的法属领土包括甲午后根据条约中国割让的台湾,还有关岛等等一连串西太平洋岛群,但是,放弃主权主张缺乏放弃对象主体。而二战后普遍形成居民自决的风潮是放弃主体的隐藏对象,其组成最终归属的法律要件之一,当然我们知道国际秩序和国内秩序本质一样需要暴力维护,二战后唯一具有支配性暴力的是美国,至少对太平洋地区如此。
换句话说,最终归属有两个核心要件,一是居民自决,这方面英美对其殖民地作出表率;二是美国承认,这是雅尔塔协议在东亚的表达框架。当时中国的民族主义者,傻逼蒋介石直接派出一个步兵师占领了台湾,不管怎么样美国认了栽,我觉着是捏着鼻子认了。所以笼统的讲,台湾归属权对民国来说两个要件完成了一个。掰还是有得掰,二二八就是表现之一,后期的党外活动也是。
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对台湾问题就是二传手,法源要件不匹配,无论如何至少需要民国对台湾治权的转移,从法理上讲它不好直接引用二战秩序,因为它本身是二战秩序的破坏者而非继承者,如果非要引用,那首先需要民国政权瓦解,其次需要补上居民自决,然后得到当面主要国家背书,如日本、美国、俄罗斯等本地区主要暴力团体,才能充分行使国家主权,然而这必须对雅尔塔协议作相当修正。显然日本美国并不打算这么帮忙。那么剩下的只有自己凭着实力解释什么叫二战秩序。
现在民国政权杵那儿,不管是不是假借民意在那耍弄居民自决,然后美日完全不打算配合PRC的二战秩序解释。当然美国不是没有短板,这帮犹太签下817公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并对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不持异议,本身损害了雅尔塔协议框定的二战秩序,为中国寻找解决台湾问题留下法律操作空间,所以我们看到中国自建交以来针对台湾问题的法律抓手一向就是八一七公报和其对一个中国的承诺。
那么,现在秦刚这逼拿开罗宣言说事,是本国外交上的倒退,他企图越过断裂带去连接历史,而那段历史的解释权在美帝和民国政府那。这意味着指向真理在大炮多的一方。希望他大炮多一点吧。
Re: PRC对台湾的主权的法理依据
铜锣书店的店主往国内批量邮售违禁书籍,在大陆眼里好比是在香港架了门炮打深圳。
sweetbrother2 写了: 2023年 4月 22日 10:08 你看香港是怎么处理的,就是铜锣湾书店的事。
一个书店有什么关系?这就是思维方式的转变。
法理就是意识形态的一种体现。
书店只是意识形态的一种。
习近平的法理就是意识形态。什么意识形态?
民族性。这是人性的基因里的东西。
现代科学技术还研究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