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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版主: alexwlt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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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也行,右也行,文明发帖就欢迎;粉也罢,黑也罢,互相尊重别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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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Re: 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什么时候把夏时制取消了,美国愚蠢的事才开始有结束的希望。现在还早。sjtuvincent 写了: 2024年 12月 10日 11:29 这么愚蠢过时的政策,早就应该取消了
高技能人才那么辛苦才拿到了绿卡和身份,这些人才是对make USA great again最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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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Re: 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如果真的取消了,你帝盛世荣光将不复存在。sjtuvincent 写了: 2024年 12月 10日 11:29 这么愚蠢过时的政策,早就应该取消了
高技能人才那么辛苦才拿到了绿卡和身份,这些人才是对make USA great again最有用的人
#108 Re: 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DHS的用语包括“unlawfully or without authorization”,根本不用讨论,法律程序没走完就不算非法。
高院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所谓的常识在高院面前不值一提。
高院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所谓的常识在高院面前不值一提。
jhe123 写了: 2024年 12月 10日 19:26 走线的是非法入境这点没啥好讨论的,不确定的只是哪些走线的运气好可以合法留下。
高院是只剥夺非移的出生公民权,还是剥夺所有非公民,只给公民的子女出生公民权,这个我确实不知道。但不管哪种判决,都只会对判决生效以后的案例适用,而不会追溯剥夺判决以前的出生公民权,这点确实是只需要有点常识的人就知道。
#111 Re: 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DHS整段话贴出来,不要想蒙混过关。Havana 写了: 2024年 12月 10日 19:53 DHS的用语包括“unlawfully or without authorization”,根本不用讨论,法律程序没走完就不算非法。
高院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所谓的常识在高院面前不值一提。
高院再怎么判,它也不敢违背宪法,美国宪法禁止追溯。这个是基本常识。
#114 Re: 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这个是正解。jhe123 写了: 2024年 12月 10日 12:46 非法移民法律上的地位,不如排华时期的中国移民,那时候已经在美国的中国移民是合法进来的,虽然不被允许归化成美国公民,但这个被禁止本身也是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非法移民不经允许擅自进入美国,移民法庭判决前的停留只是个暂时的既成事实而已,他们身处美国这个事实并没有经过法律授权而形成。所以最高法院做个新的判决,把现在非法移民和当时黄金德的父母的法律地位区分开来一点都不难。
“合法”就是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非法就是not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说你有病就有病
#115 Re: 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你可以去告DHS
“First, noncitizens who cross the southern border unlawfully or without authorization, and who are not excepted from the Proclamation, are generally ineligible for asylum, absent exceptionally compelling circumstances.”
是不是违宪又高院说了算,你可以不服,但是这是现实。
“First, noncitizens who cross the southern border unlawfully or without authorization, and who are not excepted from the Proclamation, are generally ineligible for asylum, absent exceptionally compelling circumstances.”
是不是违宪又高院说了算,你可以不服,但是这是现实。
#116 Re: 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无论DHS是否违法,走线的护照上盖了政府章就合法lawful entry。即使DHS被判违法,有JB总统指示顶着。根据最高法院,JB的决定有豁免权。Havana 写了: 2024年 12月 10日 20:35 你可以去告DHS
“First, noncitizens who cross the southern border unlawfully or without authorization, and who are not excepted from the Proclamation, are generally ineligible for asylum, absent exceptionally compelling circumstances.”
是不是违宪又高院说了算,你可以不服,但是这是现实。
#117 Re: 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LOL,看来你是没搞明白DHS这段话的意义。DHS这段话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根据法律条文的精神给普通大众的解说,其用词并不是严格意义的法律词汇,这里你津津乐道的所谓 unlawfully or without authorization 并不是法律条文上的用词,而是在谈论法律事务的背景下的一个常用语而已,意思就是非法做某事的意思。Havana 写了: 2024年 12月 10日 20:35 你可以去告DHS
“First, noncitizens who cross the southern border unlawfully or without authorization, and who are not excepted from the Proclamation, are generally ineligible for asylum, absent exceptionally compelling circumstances.”
是不是违宪又高院说了算,你可以不服,但是这是现实。
我前面贴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里是这样说的,这个才是严格的法律条文。
(2) An alien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who has not been admitted or paroled or an alien who seeks entry at other than an open, designated port-of-entry, except as otherwise permitted in this section, is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section 212(a) of the Act and to removal under section 235(b) or 240 of the Act.
根据严格法律条文,只要不是从POE入境的,除了少数豁免的情况,剩下的都是可以驱逐的对象。而豁免主要是指加拿大关岛等少数几个地方的居民,和美国有特殊的入境协议。
法律权威上判定是否违宪当然是高院说了算,这个我很服。但同时我也坚信我根据常识做的判断和高院将来的判决(如果会有这起判决的话),在不追溯这点上将会是一致的。
上次由 jhe123 在 2024年 12月 10日 23:04 修改。
#118 Re: 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LOL。。。牛河梁 写了: 2024年 12月 10日 21:01 无论DHS是否违法,走线的护照上盖了政府章就合法lawful entry。即使DHS被判违法,有JB总统指示顶着。根据最高法院,JB的决定有豁免权。
JB享受豁免权,不等于这帮非法入境也有豁免权。等床铺上台后,应该优先遣返这帮在JB任期内非法入境的,以儆效尤。
#120 Re: 取消出生公民权,特朗普太伟大了
你这个严格的法律条文里面也没有一个词是说非法。走线的是可以驱逐,但是如果他们要求政屁就开始走流程,
你可以坚信你想信的东西。改变不了高院想怎么判,就这么判。
你可以坚信你想信的东西。改变不了高院想怎么判,就这么判。
jhe123 写了: 2024年 12月 10日 22:59 LOL,看来你是没搞明白DHS这段话的意义。DHS这段话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根据法律条文的精神给普通大众的解说,其用词并不是严格意义的法律词汇,这里你津津乐道的所谓 unlawfully or without authorization 并不是法律条文上的用词,而是在谈论法律事务的背景下的一个常用语而已,意思就是非法做某事的意思。
我前面贴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里是这样说的,这个才是严格的法律条文。
(2) An alien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who has not been admitted or paroled or an alien who seeks entry at other than an open, designated port-of-entry, except as otherwise permitted in this section, is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section 212(a) of the Act and to removal under section 235(b) or 240 of the Act.
根据严格法律条文,只要不是从POE入境的,除了少数豁免的情况,剩下的都是可以驱逐的对象。而豁免主要是指加拿大关岛等少数几个地方的居民,和美国有特殊的入境协议。
法律权威上判定是否违宪当然是高院说了算,这个我很服。但同时我也坚信我根据常识做的判断和高院将来的判决(如果会有这起判决的话),在不追溯这点上将会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