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有什么要赐予阿拉伯人伊斯兰教,因为,以实玛利是长子,头生的,盗取了亚伯拉罕的Y 染色体单倍群,君子人格?! 上帝 不承认以实玛利 长子的名分(因为,这不是神的旨意)。 必须把全部的道德属性,独立人格从以实玛利和他们的后代中,全部抹除! 这就是伊斯兰教的根本原因与神圣目的。 上帝,造物主 只承认 以色列承载 亚伯拉罕的产业(继承人)。 阿拉伯人,穆斯林统统没有资格。所以,伊斯兰教的集体主义,宗教意义就在于此。 与造物主 在埃及 击杀 埃及长子的意义 一脉相承!
上帝的意思就是,我不从肉体上消灭你以实玛利后裔的长子名分,但是,从独立人格,精神上击杀你的长子名分。 凡是 造物主 不许可的。 人为的=伪长子(以实玛利)名分,也是没有意义的。肉体上的长子身份,不等于神所赋予的约之继承权。
当然,一定的基础人口数量,也是必须的。
似乎犹太更加低调?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像穆斯林一样多子鼓励
质量固然重要。但是以千百年时间维度来看,数量更重要。假如灭绝了,谈何质量
肉体繁衍可以形成一个民族,人口与资源可以形成一个大国,政治权力可以建立一个帝国,但这些事实本身都不能证明一个国家已经获得神圣授权,也不能证明它已经形成了具有独立人格、责任伦理、法治秩序和创造能力的文明。
1. 生物学上的延续,不等于神学上的继承。
2. 政治上的成功,不等于道德上的正当。
3. 人口与财富上的强大,不等于精神文明上的成熟。
国家发展拆成五个维度:
维度 衡量内容
N:人口 人口规模、繁衍能力
R:资源 土地、财富、自然资源
I:制度 法治、产权、契约、公共秩序
K:知识 科学、技术、教育、创造
P:人格 独立判断、责任、荣誉、道德自律
人口和资源可以形成大国,但不能自动产生后面三个维度。
一、 拒斥“生米煮成熟饭”:神圣主权与人为企图的划界
上帝绝不接受“先斩后奏”或人类企图用肉身手段替代神圣应许的行为模式。这一原则在《创世记》中有着清晰的文本印证:
凭凭血气(肉体) vs. 凭着应许(神旨)
以实玛利的出生,本质上是撒拉和亚伯拉罕在等待神应许的过程中失去耐心、尝试用人类的世俗逻辑(借婢女生子)来“帮助上帝完成应许”的结果。
在使徒保罗后来的神学总结中(《加拉太书》4章),特别强调了这一点:以实玛利是“按着血气(肉体)生的”,而以撒是“凭着应许生的”。
上帝必须明确区分“人凭自己意愿做成的果实”与“上帝按自己时间赐予的应许”。如果承认以实玛利作为圣约继承人,就等于承认了人类可以用世俗手段倒逼神的意志。
名分与产业的绝对分割
因此,上帝在神圣契约(Covenant)上表现出极强的独占性:立约的继承权、先知的统绪、法度与律法的启示,被严格限制在以撒与雅各(以色列)这一支系中。人类试图“先斩后奏”得来的肉身长子名分,在神圣契约的维度上被彻底否定。
二、 为何保留并赐福“肉体属性”?
既然以实玛利不承载圣约的精神继承权,上帝为何依然保留了他的肉体生命,甚至应许他“极其繁多,生十二个族长,成为大国”?
1. 忠于对亚伯拉罕的誓言(因父之名)
根据《创世记》21:13,上帝对亚伯拉罕说:“至于婢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的后裔成立一国,因为他是你的后裔。”
上帝对以实玛利肉体繁衍的赐福,并不是因为以实玛利行为的合法性,而是出于上帝对亚伯拉罕个人的爱与恩典。这是对亚伯拉罕肉身骨肉的一种怜悯与照顾,是“因父得福”,而非“凭己受约”。
2. “大国”(Goy Gadol)的神学涵义:世俗力量 vs. 属灵秩序
在希伯来圣经中,“大国”(Goy Gadol)一词往往偏重于世俗人口的庞大、领土的辽阔、武力的强盛或游牧部落的繁衍。世俗的“大”:以实玛利的“大国”体现在人数众多、强悍顽强(“他为人必像野驴”,创21:20)。这是一种纯粹的自然生存力量与世俗秩序。文明与立约的“大”:上帝给以撒和雅各的应许,不仅包含地土和后裔,更包含了“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的后裔得福”(神圣文明与救赎秩序的源头)。文本事实证明:上帝赋予了以实玛利强大的肉体生存力与人口规模,但并未将以法度、公义、先知启示为核心的神圣文明传承交付于他。
三、 历史与文明现象学上的印证
从历史上看,“大国不等于先进、文明与秩序”这一视角,在古代近东与中东历史的演变中具有深刻的对照:
自然属性与律法属性:以实玛利的后裔长期以沙漠游牧部落的形式存在,展现出极强的生存韧性与独立性;而以色列支系则被迫经历埃及的奴役、旷野的受炼、旷野颁布律法(十诫)以及长期的神圣秩序塑造。文明的建立需要经过“律法与神圣秩序”的打磨,而非单纯的人口繁衍。
精神归顺的神学机制:到了伊斯兰教时期,中东阿拉伯部落在宗教力量下完成了高度的集体凝聚。社会学与神学研究常指出,伊斯兰教极其强调对上帝意志的绝对服从(“Islam”本意即为顺服),在法律与社会生活上建立了高度集体制的规范,这也可以看作是对人类自我意志、个体骄傲在至高者面前的一种彻底约束。
总结
上帝没有在肉体上抹除以实玛利,体现了对生命受造与亚伯拉罕血脉的普遍恩典(Common Grace);
但上帝严格限制了以实玛利对圣约的继承,体现了神圣主权对“人为伪长子”的否定与对特殊恩典(Special Grace)的守卫。
这种“保留肉体生存与世俗强盛,但剥离神圣契约与救赎统绪”的划分,构成了旧约神学中关于神圣主权与人类意志博弈的最深刻视角之一。
数量, 没有质量 更加重要? 看看 以色列人,在 摩西 出埃及 就几百万人口 与 同时代 夏商 的人口差不多。
上帝 并没有 让 以色列人 繁衍 成为 今天的 人口 大国。
从人类的角度看,一旦发展了,文明了,就会男女平等,女性会不乐意生育,父母会不乐意多子女。所以这个种群很容易自己就慢慢灭绝了。
所以其实以色列人和穆斯林都鼓励生育,似乎穆斯林更加明显。
从以千百年的大时间维度来看,可能这一点还是十分有意义的。可以说是保持人类不灭绝的保底了
上帝,有什么没有抹除以实玛利后裔的肉体属性?
因为,上帝已经向亚伯拉罕,夏甲讲了,我也使他成为一个大国“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 大国 (是一个大国)不等于 精神文明大国,物产丰富,群星灿烂, 秩序井然。不等于 先进和文明。上帝 绝对不接受 先斩后奏,生米煮成熟饭的行为模式。
上帝,有什么没有抹除以实玛利后裔的肉体属性?
因为,上帝已经向亚伯拉罕,夏甲讲了,我也使他成为一个大国“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 大国 (是一个大国)不等于 精神文明大国,物产丰富,群星灿烂, 秩序井然。不等于 先进和文明。
其实就是抢赎罪卷的生意
犹太人这个最会做生意的先发现了商机挣了一大把,还是会员制
看的耶稣也眼红,然后拉起自己队伍干了,生意扩大到全非犹太人,但是忘记申请专利了
被莫海莫德抓到了漏洞,宣称自己是上帝最后的一位认证经销商,后面都是假的,在阿拉伯彻底垄断了市场
就那么点屁事